這錢該不該要。我和老公是兩千年結的婚20年了。結婚時有了孩子,他家做的挺過分就拿了1萬塊錢,花1000做了四鋪四蓋,還剩9千讓我們買東西。過禮錢會親家都免了。房子是平房老公給人家打工自己攢錢買的。所以結婚時鬧得不愉快,但有孩子了我是打掉牙認了。完婚以後也就過去了,沒在鬧彆扭。我家是農場的,他是農村的投奔他姨家的姐姐來的,把戶口也簽過來了。所以我們成家在我們這離我媽家近,離他家遠。他有個哥哥姐姐。姐姐嫁到別的村和公公住不到一起(公公確實不講理)搬回我婆婆家了。他哥哥和婆婆是一個村上的,兩家離得不遠。他哥結婚早我們結婚時他們女兒都九歲了。老公17就在他姨家的姐家開車幹活就不花家裡錢了,夏天幾乎就在這邊幹活,冬天才回家。我們結婚以後手裡就剩2千多生完孩子就沒錢了,別說種地買車買農具了,全靠我父母這邊幫忙。月子婆婆就伺候了12天是春天正事水田忙的時候我也理解。此後我們自己過我們的小日子也相安無事,每年地裡活忙完也就七月份時候,八月十五,過年我們都回去呆幾天。又一年八月十五手裡沒錢現借的200元錢回去的。就是給孩子做棉衣服的是我挺生氣,我家孩子是春天生的也就沒準備棉衣可是冬天了我婆婆也沒給做,我媽農忙的時候幫我帶孩子,自己家還喂著豬,而且我媽不會手工活,我婆婆農閒的時候都打麻將都沒想著添孫子了,給孩子準備棉衣。我兒子就穿我姐家孩子舊的棉衣。到12月份回去給婆婆過生日才給做了一套新棉衣褲。第二年農閒我就去婆婆那幫忙做棉衣,由於我不會也不知道買多少布和棉花也沒想到婆婆會這麼計較都是婆婆和大姑姐買的一起做的。結果做了兩年就不樂意了,就叨叨著閒買新布了。我公公就去倉房找的舊衣服跟我說“霞,用這布也行”我就說可以孩子有穿的就行。其實我心裡很不是滋味,但我也沒表現出來。還是姑姐沒聽他們的買的新布做的。後來回家我就對老公說“瞧你媽那樣以後不用他做了也不去了”,老公一句話也沒說。以後我們家又養豬了就過年回去一趟。孩子的棉衣棉褲婆婆連問都不問也是可以了。就這樣也相安無事。我老公的六畝地婆婆他們種著,我們也沒要一分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