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
一般而言,男方若要娶女方為妻,均要給予女方一定的彩禮費,以顯示女方在男方家的重視程度。而今天呢?我們所講的主人公王大爺,他透過相親找老伴,老伴不僅不要彩禮,而且還願意每個月給王大爺八千塊錢。這到底為什麼呢?咱們聽聽王大爺怎麼說。
口述人:王大爺,75歲,農村人。
我從小在山裡長大,所以說一輩子也沒離開過大山。自我記事起,家裡很窮,常常是吃了上頓沒下頓的。至於上學,我一天也沒進過學校的門,大字不識一個。直到20歲時,才會歪歪扭扭寫下自己的名字。
我所住的小山村一共幾戶人家,淨是山路,當時又窮路也不好走,外村的姑娘都不願嫁到這兒來。25歲那年,父母託親戚從貴州大山裡給我領回來一個媳婦。由於語言不通,我倆也很少說話,她在這兒和我生活了三年,生下一名女嬰,女嬰長到幾個月時,她可能受不了這裡的苦,一走再也沒有音詢。
父母當時還不老,他們幫我帶著女娃,我就去田地裡勞動。我雖然不識字,但是我身材高大,有力氣,地裡的活向來不用父母幫忙。後來,村裡號召開墾荒山,誰開墾將來屬於自己的,我一口氣開墾了一百畝,種了滿山的核桃苗。
我受夠了沒文化的苦,所以暗暗發誓,一定要讓女兒上學識字學文化。沒曾想女兒聰明玲俐,老師所教的知識一學就會。記得一次期末考試,還拿過全縣第一名。16歲那年,走出大山,被保送到我們縣最好的中學。
來到縣重點中學,面對的都是學習優秀的同學,她更加刻苦了。從小我知道她有一股爭強心兒,她不甘落後在其它同學後面,憑著她三年的努力,考上了一所全國重點大學。畢業後,在省城安了家。
一晃這麼多年過去了,家裡只剩下我一個人了,地裡的活也幹不動了,我把山地承包了出去。女兒覺得我一個人在家也不放心,多次勸我搬到她那裡去住。一輩子在山裡習慣了,怎麼也捨不得這個家。
媒婆找上門來,說給我介紹個老伴,女方有三個兒子,大兒子、二兒子均己分家另過,小兒子現在和她母親一塊生活。如果女方過來,讓我答應把小兒子全家也接過來一齊生活。並且,女方還說只要我同意和她結婚,每個月給我八千塊錢養老金。她答應給我這麼多錢,我這麼大歲數了,上哪兒花啊!
後來,聽別人說女方可能看中了我一百畝的山地,只要和她領取了結婚證,將來財產具有繼承權。再說她的小兒子將來開辦工廠置地,這不是有得天獨厚的條件嘛!到時老了,我也走不動了,什麼事還不老伴說了算。我看吶,每月給我八千塊錢事小,另有企圖是真。
結束語:
王大爺的懷疑倒是沒有道理,按理說女方若真誠的去男方家過日子,彩禮錢是必須出的。可是,眼下呢?女方反倒要給男方錢,不是蹊蹺便是有詐。你說能不讓王大爺懷疑不?
老伴老伴,圖的是老來有個伴,相互有個照應。若是一味的凌駕金錢之上,是不是生活就變了味,讓舒心變成了遭心。若是這般,還不如一個人過日子好?大家說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