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我前夫屬於自由戀愛,然後迅速閃婚就有了孩子,在一起之後才發現他特別迷戀夜店,他人長的帥特別招女人喜歡的那類,總會因為這些東西吵架,而他脾氣不好,吵著吵著就打人,家庭暴力真的讓人難以忍受,因為看不到盡頭,只有無窮無盡的折磨,忍無可忍孩子還在肚子裡8個月我選擇離婚。
剛開始拿了離婚證因為孩子沒有生下來,我是離婚沒有離家的,家裡父母也不知道,後面是孩子6個月的時候我帶孩子離開的。因為當初是我主動離開,二個人感情沒有問題,就是因為家庭暴力容忍不了。
後來在我孩子4歲的時候選擇再婚,對方有二個女兒加上我的有3個孩子,所以我們沒有選擇要小孩。我現在的老公總體來說還算不錯,脾氣好對人也比較體貼,我們在一起7年,或者或少的有過一些小矛盾,但從來沒有吵過架,都能相互包容的那種。對我孩子也不錯,只是有些感情再怎麼親他都親不過血緣關係,多多少少會有些區別。
有時面對孩子,看到別人都有爺爺奶奶,外公外婆爸爸媽媽痛愛,我的孩子實際上就只有我這個媽媽痛愛她,我老公畢竟自己有二個孩子,我自己孃家又離的比較遠,真的是愧對孩子。人往往是經歷了這些事才深有體會,年輕的時候真的不會懂,人生的教訓跟經驗都是必須拿真金白銀買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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