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在四十多歲時就在外面偷人,一年到頭三天兩天不著家,我們兄妹四人,哥哥老大,我老二,小妹妹上初中時一次他因為外面偷人我媽媽說了幾句就往死裡打,小妹剛好回來拿生活費看到了就說了一句,合不來可以離婚的,結果小妹也被毒打一頓,全部被趕出家了,從此十五年了就再也沒有聯絡過,也沒有回過家,哥哥十五年的牢獄之災,因為身體不好,視力殘疾了,他三十歲時,我花錢買回來了,在家休養兩年後民政局安排盲人按摩學習,後來打工認識了侄女媽媽,嫂子懷孕後哥哥送回我們縣城裡給她租了房子養胎,生下後滿月嫂子就被孃家人接走了,再無音訊,小侄女三歲了,非常活潑可愛,可惜遺傳了媽媽天生視力殘疾,更可憐的是醫生告訴我,我哥哥腸癌晚期了,哥哥以為是爛尾炎,說要動手術,只要我們出兩千塊錢,可我哪敢說只是幾千幾萬的事那麼輕鬆,湘雅醫院檢查說最少二十萬可能只保一年,第二年還是要動手術,第三年就沒必要了,天哪,我都不知道我到底做錯了什麼,二妹對家裡的事和人都不在意,二妹家也是貧困戶,小妹家也是低保戶又才結婚,我該怎麼辦?我夫家也是貧困戶,對於一年二十多萬,我還要撫養自己小孩上學,還要撫養小侄女和媽媽,這些年接二連三的事,媽媽動手術,小妹上學學費生活費,小妹動手術,哥哥出獄後生活費都是我出錢,我也只是一個女人,一個農民,不是超人,也不是開銀行的,後來媽媽找舅舅姨媽一起借了十七萬塊錢給哥哥動手術,因為舅舅姨媽看媽媽可憐又不認識字,就都沒有說寫借條這樣的事,唉,以為是急用錢救命又是自己親姐姐,都不乎那些了,結果現在好心辦壞事了,讓舅舅姨媽也為難了,哥哥動手術醫生說我們做好心裡準備,有可能是最後的相處,我崩潰 極了,打電話給我爸叫他來醫院看看我哥哥最後一面,我撕心裂肺的哭著求他,車費生活費,甚至開工資讓他來看看我哥哥最後一次,後來電話都不接了,每一次在街上看到我爸和那個婊子一起逛街我就發誓一定要我的家人比他過的好,其間我也打過那婊子兩次,一次我特意叫了那婊子老公當他面去她家打,還一次是趕集我看到她就來氣,就罵婊子賣身,趕集也不好賣嗎?然後就開打,110把我們拉開了。如醫生所說,第二年夏天又動手術了,第三年的夏天,哥哥又病復發一直在醫院住到冬天十二月,從哥哥生病三歲小侄女就一直全是我撫養了,從此專門帶著小不點,早上起來送上幼兒園,中午吃了飯又接回來,下午兩點半午睡後又送幼兒園,四點放學又接回來,因為小侄女身體狀況非常弱,所以不放幼兒園午睡,如今七多了,上二年級了,我媽媽因意外死亡獲賠償金三十一萬,後事全部是花錢請人開支十一萬,剩下的二十萬還了媽媽因哥哥動手術欠的十七萬只剩三萬了,我們三姐妹都不想要那樣的錢,都說剩下的給小侄女以後的需要,可憐我媽媽入土三天後我爸就打電話要求分錢了,十多年都不來往了,分錢的時候又是夫妻了,呵,人不要臉,真的是天下無敵,我們三姐妹都不同意分錢,都堅持留給小侄女,甚至商量給她存入定期十八歲以後她自己用,村委會調解讓我爸撫養小侄女,錢也歸他,可他也不肯,湖南都市頻道記者也調解我們三姐妹每個月給他點生活費,這錢留著給小侄女,他也不同意,在法律上我是沒有撫養小侄女責任的,現在只有我爸有這個撫養權,但是他打工把腳摔斷了,沒有能力撫養,現在我爸堅持請了律師起訴我們三姐妹和小侄女了,希望更多的人看到,我撫養小侄女錯了嗎?我又得到了什麼好處嗎?為了她我放棄了生二胎,值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