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愛一談就是四年,分分合合的走到了談婚論嫁的年紀,登記、買房、裝修,拍婚紗照,一步步的走向圍城,這時的我累了,婚前買房的各種不如意,裝修時大冷天的跑建材市場,沒有一絲對圍城的嚮往和快樂感,看似按部就班的進行,實則內心深處還是有那麼一點兒的不甘心,沒有熬到辦婚禮的那天,我們離婚了!
我認識了我的第二任丈夫,現在回頭看看所經歷的都是咎由自取,好好的人生這張牌被我打得一塌糊塗!我想我的人生可以寫一本小說了,認識了第二任丈夫,結婚前我就懷了寶寶,對,未婚先孕。當今社會不在少數,老人們常說門當戶對,一點不假,我的第二任丈夫並不是良人,婚姻充斥著各種欺騙,可以想象全婆家都知道在我們婚前第二任丈夫就QZ,只有我一個不知道!全家瞞我一個人,婚後我們和婆婆公公,太婆一起過,家裡房子夠大,我當時懷孕需要照顧,所以婚後住在一起。
結婚了兩個人過日子,工資卡要上交,對於普通家庭長大的我,認為是理所當然的應該由女人統一保管安排生活,畢竟我們的孩子在結婚後不久出生了!為了這張工資卡我的第二任丈夫可謂是費盡心思,鬧了一通工資卡交了,開了幾個月工資後,人家就把工資卡登出了,在我眼前鋪墊了很久公司效益不好,發不出工資,我傻傻的以為真的,本來也沒指望他的工資,因為我賺的比他多,我一個人過日子工資養孩子還是夠用的,就當他的工資存錢了。沒指望他養我和孩子,我也是心大不太把錢當回事,錢財方面看得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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