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來信:
和前夫離婚的時候,我36歲,前夫39歲,離婚原因:他認識一個二十來歲的女生,移情別戀。
講真,我還算一個較為獨立的女性,有自己的生意,且每天很忙。
所以,這事被我發現後,我沒有哭鬧,沒有挽留,沒有原諒,並果斷地提出離婚。
前夫其實不願意離婚,但是,我態度堅決,他也沒有辦法。
離婚的時候,兩套房子,一人一套,孩子留給了他。
雖然孩子判給了他,但是,離婚之後,孩子在我這邊住的時間比較多。
去年,有一個同行,開始追求我,關鍵是,我比他大14歲,對於這一點,我非常介意。但是,他有些窮追不捨。
最終,我還是答應了和他交往。
交往過程中,肯定會有讓我不滿意的地方,總體而言,還算相處融洽。
今年,我倆結婚了,因為我39歲,他25歲,所以,很多同事會取笑我:老牛吃嫩草(我們在同一個商場做服裝生意)。
結婚後,我最受不了丈夫的一件事:他經常掛在嘴邊的話竟然是,娶了你,我虧大了。
每每這時,我都會回懟:既然覺得和我在一起吃虧,你當初就不應該死乞白賴地追求我。
這時候,丈夫或不啃聲,或說自己當初瞎了眼。
因為類似的話被丈夫說多了,我對這段感情就逐漸沒信心了。
我現在的困擾:他希望有一個我倆共同的孩子,我卻有些猶豫,然,如果這樣耗下去,以後生孩子,估計會很難。
想問:我到底要不要和他生孩子?
1)你和你前夫的孩子判給了你前夫,將來或許會孝敬你,但是,相對來說,肯定不像你和你前夫離婚前那般親暱;
2)你丈夫肯定希望有屬於你倆的孩子,如果你堅持不生孩子,或者推辭並錯過生孩子最佳機會,你們的婚姻勢必難以長久;
3)大不了這次生完孩子後,最壞的結果是最終離婚了,到時候,你極力爭取孩子撫養權,反正,你有能力把孩子養育成人;
4)有些人,就是得了便宜還賣乖,你丈夫不就這樣。
介於以上,我的建議是:把生孩子這件事早點排到計劃內。
至於婚姻走向,想多了也是白想。勢必,你曾經是想著和你前夫白頭偕老的,結果呢?
有句話這樣說:明天和意外真不知道哪個先來,既然如此,過好當下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