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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個普普通通的小女人,沒有才華,沒有顏值,更沒有心眼子!出了學校們就開始打工,打工沒兩年,農村嘛,就開始說物件,本來是不願意讓說,總感覺自己小,可是在家裡的說和下就這樣見了幾個,一開始沒那個心思,所以也就不了了之了。可是有一次見了個鄰村的,說在外地打工這次回來就是有點事,過兩天就走。本來沒意願見,媒人說了兩次就見了見,說不上喜歡說不上不喜歡,後來的幾天也沒有聯絡,以為這事就過去了,誰承想就因為這一次見面,我倆認識了到現在了[微風]

日子很平淡,但是很幸福,因為他在外面是山,在家是我的靠山,雖然前兩年有矛盾,有爭吵,有磨合,可是每次都讓著我!這一讓不要緊,到現在了,十年了!我洗髮他會給我吹髮,我做飯他會給我打下手,知道我愛睡懶覺,每次早上都是他第一個起床做早飯,我上班他會把車子給我推下去,我不高興了,他會想盡辦法哄著你,所以我這個小女人認為不是大富大貴就是幸福,這種窮開心的感覺也不錯,每次他看見我累了,就說讓我歇歇,每次我都不說話。其實我想的是兩個一起為這個小家努力,讓我們的生活更好一些!

我不知道我的想法對不對,你們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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