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
不少老人找老伴喜歡搭夥過日子,不領證不結婚,也少了很多麻煩,少了很多糾紛,在經濟上實行AA制,誰也別想佔誰的便宜,貌似公正公平,真正過起日子,卻不是這麼回事,為此還因為產生爭執,有些過不下去,分手了。
01
我和老伴搭夥過日子,5年後我決定分手,我的老伴8年前去世了,沒有女人的家,家不像家,一個男人過得真不是日子。
我確實需要找一個老伴,為此我託了不少人給我介紹物件,有一位女士引起我的注意,她55歲,打扮的時尚優雅,說話很好聽,我對她產生好感,主動展開追求。
我們看法一致,興趣愛好也相同,我倆談話也很投機,大家都認為我們很般配,是上天安排好的,對此我也很有信心,不久之後小王也答應了我。
我們住在了一起,我比她大5歲,我們一致商定,不領證不結婚,搭夥過日子,沒有這麼多的麻煩,子女比較放心,擺脫了孤獨和寂寞,有個老伴陪在自己身邊,平時互相照顧,生病的時候也有個照應,我倆對此都很滿意。
02
我們住在一起後,決定實行AA制,這樣更公平一點,她雖然有些擔心,我說這樣你才不會吃虧,我也不會佔你便宜,而且我們都有退休工資,相處也比較容易,小王也答應了。
我們就實行AA制,過起了日子,我不會貪她的財產,她也不會過問我的財產,我也不會告訴她我一個月退休工資多少?當然,她多少錢我也不會打聽。
我絕不會佔她一分錢便宜,生活費支出,買米買菜的錢我們都是對半出,一筆一筆我都記得很清楚,有憑有據,我們不會干涉對方的生活,她也別想干涉我的生活。
不久之後我做爺爺了,我非常高興,兒子兒媳要上班拼事業,孩子沒人管,讓我幫帶一下,我也沒法拒絕,我把小孫子帶到家裡,希望小王有空看一下,可是她卻不高興,嫌小孩子吵到她了。
我耐心的給她做工作,人不能太自私,你也是帶過孩子的,就算幫我一個小忙,我不會虧待你,她才勉強同意。
因為我對家務和煮飯不太內行,都是小王在弄,我覺得女人對這方面比較熟悉,帶孩子也比男人強多了,她卻不怎麼高興,整天叫苦叫累的,我感覺很奇怪,過去她口口聲聲說生過二個孩子,都是她自己帶的,如今只帶過一個小孩子卻嫌累,既然我們搭夥過日子,難道不應該為我分擔一些嗎?
03
說你就不能多包容點,雖然不是你的外孫,你也不能把也當成外人對吧,小王不但不接受,反而提出要給她算工資,她不想做免費的保姆,雖然我很氣憤,還是接受了。
我說那給她一個月2500,算是我兒子給的保姆費,我和我的兒子說了這件事後,我兒子不認同,說,都是一家人了,還拿什麼保姆費,那還不如請一個保姆算了,是錢重要還是感情重要?
可是,怎麼說,小王也不答應,一定要給她保姆費,我才認識的小王也是一個貪財的女人,今天給她2500,明天說不定她又要3500,這個頭絕不能開。
況且,兒子叫我們帶孫子,就是因為保姆費太貴了,讓我們減輕一下他的負擔,他還有房貸車貸要還,壓力這麼大,我們不能分擔他,反而給他增添煩惱,我耐心的苦口婆心的給小王解釋,她才勉強同意。
04
過後不久,小王又提出其他要求,她說感覺到很累,每天都要吃藥,希望我負擔一部分藥費,這也是我不能答應的,我也每天要吃藥,一個月也用不少藥費,我們AA制,已經說的很清楚,她自己的事情是她管,我的事情我管,我們不能破壞這個規矩。
如果你真的需要人照顧,那還不如叫你孩子照顧你,我找一個老伴就是有人照顧我,你沒有能力,連自己都照顧不了自己,怎麼可能照顧別人,我向她提出分手,我說你回去吧,叫你兒子照顧你,他不會跟你要錢的。
小王聽到後,卻哭哭啼啼,說她吃虧了,為我做了這麼多,生病了卻沒人管,什麼都是她做,不中用了,卻被人一腳踢開。
我說,AA制不是我們當初商量好的嗎?現在後悔了?早幹嘛去了?我們就是搭夥過日子,能過就過,不能過就散,又沒有結婚,又沒有辦證,誰也不欠誰的,你也別想貪我的財產,我也不想貪你的財產,就是這麼回事,難道錯了嗎?
結語:
兩人過日子實行AA制,彼此經濟獨立,雙方開支清清楚楚,不是一句糊塗賬,對喜歡斤斤計較的,特別有好處,也少了很多爭執。
個人負擔多少,一清二楚,當然有不少的好處,經濟彼此獨立,誰也干涉不了誰,但是,壞處也特別多,女人付出得更多,如果斤斤計較,總怕吃虧,那麼雙方的友誼就不能長久,感情也會慢慢變淡,最終的結局就是分道揚鑣,蘿蔔白菜,各有所愛,適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閃光時刻」主題徵文+二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