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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這樣一群離婚被告,他們會向我細數婚姻中的另一半及其家庭對待他們的各種不公、不義的行為,然後感嘆自己是世界上最不幸的人。

可當我建議,既然婚姻那麼不幸,何不就此放手開始新生活時,他們又會表現出各種不甘、不願,甚至對自己闡述過的對方的各種惡行表達了自己的理解和忍耐,還說想不通為什麼自己做人做事那麼合乎情理,對方還要這樣對待自己,然後繼續感嘆自己的不幸。

對於每天都在觀察失敗婚姻的我來說,這些人所謂的不幸當然不是他們獨有的,更不可能是世界之最。相反,應該說這些人對婚姻的感受是具有普遍性的,因為有太多人理所當然地認為婚姻就應該以幸福的模樣進入他們的人生,卻不知婚姻的初始狀態就是未知和挑戰,而婚姻能否朝著幸福的形態進化,完全取決於婚姻中的兩人以什麼樣的心態和行動去面對經營婚姻這件大機率會伴隨著痛苦的事。

而真正的不幸不是來自於婚姻本身,而是當婚姻中的人和事讓我們感到痛苦時,趨利避害的本性不會驅使我們迎難而上,而是通常將婚姻中的兩人分化成一個堅決離婚的人和一個活在悲劇角色裡的人。

而開頭講的那部分人就是活在悲劇角色裡的人。

他們在失敗婚姻中,既不甘屈服於堅決離婚一方的狠心、絕情,又不願為挽救婚姻單方改變自己,只是消極地沉浸在“好人沒好報”的悲劇角色裡自怨自艾、得過且過,最終把原本走向未知的婚姻拖成毫無懸念的悲劇。

我接下來要說的話聽起來有些殘酷,但卻是事實。

活在悲劇角色裡的人常常重複追問堅決離婚的一方為什麼能那麼狠心、那麼放得下,企圖透過得到答案來挽救婚姻,卻不知這個在對方認知裡明知故問的行為,正是加速對方絕情離去的催化劑。因為這就像你拿著一盤變質、發臭的食物問已經聞到臭味的人為什麼不吃一樣可笑。

面對婚姻的不易,在未窮盡一切能夠把婚姻經營好的方法前就堅決離婚的人,骨子裡就是個傲慢且懶惰的人,只要現成的婚姻讓他們感到不快樂,他們就是會遵循趨利避害的本能堅決離開。這種對待婚姻的態度不是我推崇的理念,但至少他們的自私能夠讓自己得到解脫,相比之下,活在悲劇角色裡的人不僅讓對方不快樂,就連自己甚至那些關心TA的家人朋友都因為TA緊緊拽著悲劇劇本不放而生活在壓抑之中。

因此,如果你此刻正是瀕臨破裂的婚姻中那個不甘、不願的人,想讓婚姻回到通向幸福的軌道,那麼首先要做的便是扔下手中的悲劇劇本,從悲劇角色中走出來。

在我之前的文章中就反覆提到過,大部分人的婚姻都因為要經歷磨合而伴隨著痛苦,這份痛苦是婚姻的組成部分之一,是絕大多數人都要面對的難題。如果這是不幸,那麼它幾乎是每個進入婚姻的人都要經歷的不幸,而不是某個個體所獨有的,因此,感嘆自己是世界上最不幸的人大可不必!

而婚姻一遇不順就想著離婚的人,本身就不適合作為婚姻的伴侶。所以,在沒有孩子的情況下,逼迫自己向對方一樣灑脫也未嘗不可,而你所謂的做不到不過是因為兩人在一起的狀態已經成為一種印刻在身體裡的長期習慣,選擇放手就意味著要改掉這種習慣,當然很難,但只要熬過不適應期,新的習慣會讓你脫胎換骨、煥然一新,畢竟有些壞習慣不改,不僅有害身心,甚至危及生命!

如果你實在不捨,亦或要為孩子而堅持,那就請摘掉“不幸”的標籤、收起煩人的苦情臉、閉上愛問、愛指責的嘴,然後以喜劇的心態去做對修復夫妻感情有利的事。你可能會覺得不公平,為什麼明明是對方狠心、絕情,自己卻還要委曲求全?

道理很簡單,因為只要TA想離婚,婚姻就必然終結,這是法律賦予每個人的權利,而你不想這樣,就必須打消TA堅決離婚的念頭。

具體要怎麼做?既然婚姻讓TA不快樂,那麼讓TA快樂就是你要做的事。

別再用道理和責任去煩TA,別再賭氣不關心TA,或者關心TA時又要賭著氣,別再把你的“不幸”到處宣揚,別再奢望讓外人來同情你、幫你挽留TA。

最後請記住,如果你活在悲劇角色裡,婚姻註定是悲劇,而只有活在真實裡,失敗婚姻才有被逆轉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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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個人最大的災難,不知道如何和自己相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