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塵世有種愛,叫親情,為何叫親情?有血緣關係,父精母血所出之原創產品,產品之間,即同根生,這是一個關係的實用“標籤”!即“自己人”!雖然後來大多數,都有名無實的“執行”著,這是後事!這種情,血濃於水,常被吹捧得,難分難解,及至死不渝。但當這種情,變質的時候,人們多半沒有想到會“變質”的問題,認為沒有“變”的可能,根深,蒂固,血肉相連,變不了,糾纏不休,可是,親情的可貴,不在於能“生”的問題,是能育的問題,所謂能育,一是提供物質,讓子女能活命,成長!二是提供子女教學,思想品行培養。人們常著重在“生”問題,這並不算偉大的一面!因為任何動物人類,於正常的“身體條件”下,都可“生”,生,不過是個非常“隨易”的事情,哪怕某些風流成性,快活的花花浪子,及蕩婦,都能生出孩子,偉大什麼?生,並不是偉大的證明!親情之偉大,體現在無條件的“愛惜”二字,挑肥揀瘦的父母,沒有偉大的成份!不負責任的父母,沒有偉大的成份,破壞子女關係的父母,同樣沒有偉大的實在意義!親情,應該是互愛,互念,如果不存在“互”,只有單方面的,這種親情早就不親,無情,變質,是一方嫌棄一方,或壓榨欺凌一方,早就變質!不存有親情的感覺,只有利益的交換,與相互“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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