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知道她不喜歡你,你卻毫無尊嚴地去追求她,甚至付出所有,用熱臉去貼冷屁股,只為得到她的那一絲憐愛。明明知道她不喜歡你,但是知道你人還不錯,她在情感中受傷後,還有你一直在等著,你就是接盤俠。還心甘情願為她付出金錢以及時間,只要她回頭,你便萬死不辭。
他就是這樣一個人。他喜歡一個女人兩年多了,起初是早安、晚安問候不停,逢年過節,雙休日,就發紅包、送禮物,就連清明節也不例外。就算她拒絕,他也會強迫人家把禮物收著。久而久之,不收也就不近人情了。
他想的是,我只要有誠心,總有一天,她就會被感動,知道我這是真愛。
兩年多時間,他買禮物、送紅包花了大概有16萬。
他說,沒關係。你收下吧!我不要求你答應我任何條件,開心就好。於是她也就心安理得地收下了。她肯定是開心了。他呢?
後來,她在情感上受傷,和他傾訴了好久。最後問:如果我做你女朋友,你會嫌棄我嗎?
當時他開心極了。她終於被自己的真誠感動了。兩個人的關係迅速升溫,很快就到了談婚論嫁的地步。
她說,我爸媽知道你平時為我花了不少錢,結婚彩禮也不要30萬了,只要28萬。他馬上同意了。
他的家庭條件算是一般,拿出28萬的彩禮也沒有問題。誰知結婚當天,女方又多要了3萬塊錢的下車費,說不給3萬就不下車、不嫁。他想,把她千辛萬苦追到手,以後錢都是兩個人的,也就給了。
平時給她的花費加上彩禮、下車費一共47萬。
結婚後不久,就出現問題了。
她要買車。當時他家裡出了一點小變故,一時拿不出買車的錢。他就想著,看妻子能不能把彩禮28萬拿出來,兩個人買輛車,也方便以後工作。沒想到妻子說那28萬全部給了家人。
他當時很無語,就商量說能不能先把那錢要回來,先買車,以後掙錢了再孝順爸媽不遲。沒想到妻子支支吾吾,後來經過追問後才知道,丈母孃早就把那錢給小舅子湊了首付。
他雖然生氣,但想著好歹是一家人,也就沒有說什麼。那就只能過幾年再買車。結果妻子反而不依不饒,說彩禮的錢就是給自己的,自己有權利分配。而且今年必須要買車,並且以後要按時接自己上下班,否則就不是真愛。
他怎麼也想不明白,婚前對方明明不是這樣的,為什麼婚後會這樣對自己呢?於是兩人大吵了一架,接著開始冷戰,最後她就跑回孃家不回來了。
他很苦悶,自己花了47萬,娶了心心念唸的女人,卻不曾想是苦難的開始。
從情感上講,面對自己喜歡的女人心甘情願的付出,實際上這是一種私慾的表現。你喜歡對方,所以想得到對方,為了這個目的不斷付出,看似對女孩深情,實際上是為了滿足自己的私慾。
而這個女人就利用他的私慾,一方面享受對方對自己的鞍前馬後、禮物不斷,另一方面騎驢找馬,依舊找另一半。
他“強迫”女人收禮物,看到女人收了禮物後,他就覺得自己有希望,付出越多,最後越捨不得放棄。他先是付出情感,然後付出金錢,與之夾雜的還有時間。這些投入對他來說,都是無法捨棄的。
開始追這個女人的時候,他是喜歡她的,可是當自己付出久了之後,就無法放棄了。因為放棄就意味著自己過往所有的時間和金錢投入都將沉沒大海,這樣損失就太大了。
由此可知,他後來一直追求女人並且無怨無悔付出的行為可能早就不是喜歡這個女人,而是捨不得自己曾經的付出。
而這個女人在經過感情受挫後,發現有個人還在原地等她,她心裡就認定自己吃定了他,於是就有了毫不猶豫就要3萬元下車費的一幕,當時她心裡是極度自信的,對方必定會為自己妥協。
女人吃定了男人喜歡自己,所以就不斷壓榨。自始至終,這個女人就不喜歡他,他的種種付出,也都是一廂情願。
最後,這個男人應該認真想一想自己是否真的喜歡這個女人,如果喜歡,還可以和她進一步的溝通,雙方互相發現對方的優點,從而在以後的生活中相濡以沫,真正達到夢想中和諧美滿的婚姻。如果並不喜歡她了,那麼兩個人分開也是一種不錯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