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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我去外地出差,辦完公事後的第一件事,就是給同學姚蘭打了個電話。她在那座城市,而我們大學畢業後,已經很久沒見過面了。

不過讓我尷尬的是,她在電話裡的情緒語氣並不熱絡,有些猶豫,這讓我覺得很是難堪,以為自己的出現給她帶了什麼麻煩。

幸好半個小時後,她還是出現在我面前。讓我大吃一驚的是,幾年不見,她的頭髮竟然已經白了一半,人也瘦得可怕,手臂上的青筋都突出來了。想起幾年前的那次同學聚會,身為班花的她還美豔動人,豐潤妖嬈。

我以為她生了什麼病,她卻長嘆一口氣說:本來不想來見你的,這幾年境況不太好,我離婚了,自己帶著娃。

姚蘭懷孕的時候,就已經隱約感到丈夫的不對勁了,他總是回家很晚,一回到家就脫衣服,然後扔到洗衣機裡洗。姚蘭明裡暗裡點過幾次,她不想鬧那麼僵,畢竟還得為了肚子裡的孩子,還有父母的臉面呢。

姚蘭的父母都是公務員,特別講究面子。

女兒生下來長得隨父親,黑,易胖,不到一歲就長到40多斤,連紙尿褲都買不到穿的號。這樣的長相自然不討喜,她爸爸沒抱過她幾次。

然後就是女兒五歲的時候,丈夫回家給姚蘭攤了牌:他外面有人了,好幾年了,對方還給他生了一個兒子。

離婚的時候,姚蘭沒和父母說。也沒什麼房產,當初兩人買了一套姚蘭單位的家屬樓,因為地方偏遠,再加上丈夫創業需要錢,早就賣了,倆人一直住在婆婆家,如今離婚,姚蘭沒錢沒房沒存款,相當於淨身出戶。可能是自覺有愧吧,丈夫說孩子不用她管,他帶著就好。

姚蘭當時心動了動,確實,她那時還年輕,長得又好看,再找一個丈夫不是什麼難事。如果帶著孩子,估計就難了。

可是籤協議的時候,她還是把女兒帶走了。她說自己心疼女兒,本來一個女孩子長得不好看,要是再沒有媽媽,青春期的時候,該多難過呀。

那時候姚蘭已經辭職了,當初丈夫做生意,她就辭了在銀行的工作,到丈夫的公司管理財務。生完孩子就沒去過公司,早就換了別人,如今離婚,更是沒理由也沒臉面去要那份工作。

父母知道了她離婚的事,先是把她大罵了一頓,尤其是聽說她把孩子帶在身邊,更是氣惱不已。對方都那樣了,憑什麼淨身出戶了還為他養孩子?

到底是自己的女兒,老倆口還是心疼,姚蘭無處可去,就帶著女兒住到了孃家。沒住幾個月,弟媳婦就有意見了,摔盤子砸碗的,話裡話外都不好聽。姚蘭就帶著孩子在外租房子。

那時她一天打兩份工,為了生存,她沒少折騰,託關係找門路,憑著自己上學時的特長,到一家小學當編外美術老師,目的是為了能夠和女兒一起上學放學。女兒放學回到家,她就去廣場擺地攤,賣些小飾品什麼的。

有人給她介紹過男友。她長得好看,那些男人對她都滿意,可一聽她帶著孩子,就先打了退堂鼓。後來介紹的人慢慢少了,年齡也慢慢大了,有一次甚至給她介紹了一個六十歲的退休老幹部,對方提的條件也很奇葩:不介意姚蘭帶孩子,但是得再給他生個孩子。

姚蘭想都沒想就拒絕了。

一晃過去這些年,姚蘭已經年近四旬了。這年頭,三十歲的大姑娘都能剩下,更別提她這樣帶著孩子的中年婦女了,再沒什麼人給她介紹物件了。那些和她年齡相仿的男士,條件好的,能找比自己年輕十幾歲的女孩子,條件不好的,姚蘭也不想委屈自己。

幾個月前,有人給她介紹了一位,對方是個什麼經理,年齡、工作什麼的,都讓她挺滿意,可是她一打聽,對方老婆是病死的,他也帶著個女兒,並且那個女兒也有病,遺傳的,治不好。

她想了想,還是拒絕了。

她說:我自己離婚帶娃,恨不得把世界上所有的好東西都捧到女兒面前,所以他也一定這樣,到時候因為孩子的事再鬧矛盾,我不想這樣。

她的女兒很乖,也很懂事,可是長相不漂亮,學習成績也不好,這些都讓姚蘭操碎了心。

我問她:你後悔當初離婚的時候,執意把女兒帶在身邊嗎?如果你那時不要這個女兒,你現在也許會過得很輕鬆很幸福。

她想了想,說:不後悔,我把她生了,就得養。人,尤其是一個母親,不能過得太自私。

我很認同姚蘭的一個觀點,那就是,離婚帶娃的女人,都是好人,心地都是善良的。那些離婚後主動把孩子帶在身邊的女人,也許要克服很多壓力,比如工作的,比如再次婚姻的,比如生理和心理的,但是她們依然無怨無悔,女本柔弱,為母則剛。

反之,除去一些客觀的原因,比如自己的條件不如老公、比如想讓孩子有更好的條件、比如沒有取得孩子的撫養權等等,離婚後主觀上不要孩子的女人,其實都是因為自私。

比如,我的一位朋友小吳。

小吳是因為一套房子和老公離婚的。當初她們單位買團購房,那時小吳和老公才買了一套新房子,湊不起那麼多錢,於是兩人一商量,就把名額轉讓給了老公的一位好朋友,收了一筆轉讓費。

可是那一段時間,房價幾乎天天在漲,沒幾個月,那套團購房的價位就漲了不少,小吳後悔了。這時老公的那位朋友已經交了首款,就等著挑戶型和樓層了。

挑樓層和戶型那天,單位通知了小吳,小吳瞞著老公到了現場,挑了樓層和戶型,並且登記了自己的名字。

老公知道這件事後氣壞了,朋友是他從小玩到大的,因為這個幾乎大吵一架,畢竟對方明事理,只要求他們退回了轉讓費和首付款,可是時間過了這麼久,那些錢再想交一套房子的首付,又不夠了。

老公和小吳大吵一架,提出了離婚。小吳執意不要孩子,覺得是個累贅。她要了房子,老公帶著兒子淨身出戶。

她還得意洋洋,以為自己不要孩子,老公又沒了房子,過不了多久就會轉回頭求她復婚。

沒想到老公鐵了心,沒多久就找了一個比自己小八歲的未婚女青年結婚了,還生了一個女兒。沒幾年,就湊夠了首付,買了新房,一家四口過得其樂融融。

現在的小吳,雖然一個人有兩套房,可是那套房對她來說,意義已經不大了,她搬回了孃家,守著老年痴呆的父親和病弱的母親,天天除了上班就是回家,日子過得沒滋少味。

現在她的兒子上高中,和她沒說過話,她有時跑去孩子學校看他,對方也不見面。

聽說她的朋友曾問過她,到底後不後悔因為一套房子和老公離婚,她沒說話。又問後不後悔不要兒子,她就哭了。

她從來都是自私的,從一開始侵佔那套房子,就顯出了她的私心。

而離婚後,她以那麼強勢的作風,佔了房子、存款,怕孩子成為自己的累贅而執意放棄孩子的撫養權,更加暴露出她不僅在物質上自私,在情感上更自私。

她只愛自己,從來不愛別人。

這樣的女人,又怎麼配成為母親呢?

據說,小吳的老公結婚後,常常說的一句話就是:離婚了,我的幸福指數反而比原來還要高。

這句評價,不知道小吳聽了,作何感想。

想起劉亦菲的媽媽劉曉莉。

她曾經是國家一級舞蹈演員,長相極美,多才多藝,曾經舉辦過個人獨舞晚會,她出演的古典舞蹈《楚韻》,直接榮獲“五個一工程獎”和“文華表演獎”。

然而,在劉亦菲10歲時,劉曉莉和丈夫離婚。那時,她還很年輕,聲名、美貌、才華,樣樣俱全,如果不帶著劉亦菲,她應該會很快獲得更多人的追求。

可是她不顧一切爭取到了女兒的撫養權,把女兒帶在身邊。為了女兒的成長,她放棄了自己的舞蹈事業,帶著劉亦菲遠赴異國。

在女兒的成長過程中,她傾注了所有。劉亦菲出道後,由於年紀小,劉曉莉擔心她被欺負,就辭掉了高薪工作,專門陪伴女兒。

劉亦菲功成名就,而她卻失去了婚姻、事業和一位美麗女性本該唾手可得的幸福。如今她61歲,仍然單身。

可她對此毫無怨言,說:“在我離婚獨居的日子裡,女兒陪了我15年,帶給我很大的快樂和安慰,現在我也要陪足她15年。”

這世上對女性的歧視一直都有。

比如,同樣是離婚,男人離婚了,不管是否帶著孩子,只要條件過得去,甚至還可以找到未婚的姑娘結婚。

可是女人呢?一旦離婚,似乎就很難遇到合適的婚姻,尤其是帶著孩子的女人。我就聽過很多這樣的事,凡是介紹物件,一說離婚,好感就減了一半,再一打聽如果對方還帶著孩子,甚至連面都不想見了。

曾經網上有一則新聞,一位離婚帶娃的年輕女士連續參加了20多場相親,可是卻沒有一個男人願意和她交往。

這真的是一種悲哀。

這也是一種對於離婚帶娃女性的不公平。因為,在某些男性心中,離過婚,就不是完美的女人,身邊再帶著一個孩子,自己娶過來,就意味著為別的男人養孩子,這樣不划算的事,誰幹誰是傻瓜。

所以,大多數男人寧願花幾十萬的彩禮去娶一個未婚的不怎麼優秀的女人,也不願意不花一分錢地去娶一個優秀的但是離過婚帶娃的女人。

即使在那段婚姻中,她們並沒有做錯什麼,甚至還是受害者。

身為一個母親,我從來不否認,這個世界上所有的母愛,都是偉大的。

但是,人性,也同樣是自私的。

當母愛與婚姻發生分歧分裂時,自私的女性,會輕裝逃脫。但我相信,也許終其一生,她們可能會過得很好,但會無法真正的快樂。

而那些離婚帶娃的女性,難道不是很勇敢很偉大很值得去愛嗎? 因為,在婚姻破裂時,她們會依然選擇“愛”,愛那個傷害自己的男人的骨肉,哪怕滿身荊棘,也要護著孩子一世周全。

她們明明知道,離婚對自己的人生經歷而言,在外人眼中已經是一個“瑕疵”,再執意把孩子帶在身邊,要面臨的艱辛與苦難可想而知。

她們的肩膀上,必須要扛起更多的責任,更多的堅強,也要給予孩子更多的關愛,更多的力量。

可即使是明知會有這樣的辛苦,她們還是義無反顧。她們寧願自己吃很多苦,受很多煎熬,甚至可能面臨再也無法步入婚姻的境地,也不想把孩子丟給別人,讓他們缺失母愛。

所以,那些離婚後,能夠把孩子帶在身邊的單親媽媽,真的很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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