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裡很窮,在我18歲的時候爸媽用盡了所有的關係,欠了無數人情債借了40多萬給我買了一套房子...房本寫的我一個人的名字,他們怕我會被看不起,怕我娶不上老婆..4年過去了,我已經是22歲的青年了。債務還沒還完
我在外地打工,一年回一次家看看他們,和老爸喝點小酒。那次爺倆都挺開心喝的有點多了,臨了老爸把欠債薄拿出來給我看,我看了半天算了算還有二十多萬沒有還,- 想到這些我壓力就特別大,出於逃避心理不耐煩的問老爸“給我看這些幹嘛?”老爸說語重心長的說“些年你打回來的錢一半 我用來還了債..-小買了家裡生活的必需...還有剩下的我都幫你攢著呢,以後給你娶媳婦用,你也長大了,我就是跟你說一下你打回來的錢我和你媽沒有刮花..可是仍然還有這麼多沒有還完....”我哽咽的說“我給你們的錢你們想怎麼花怎麼花,跟我沒關係。”
“哎,再幹幾年幹不動了,就要給你添累贅了到時候你可不要嫌棄我們老兩口兒啊”
一最後一杯酒 格外的辣喉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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