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居家有一兒一女,女兒前年畢業,在體制內工作,兒子還在讀高中,家裡已經給兒子買好了期房。
他們的想法是女兒遲早要嫁人,嫁出去的女兒不用買房子,自己女兒也優秀,找的物件也不會差,會有房子的。
女兒也屢次提出父母給她買個房子,首付父母幫著付下,以後貸款她還,哪怕是二手小房子也行,父母就說以後物件家會有房子,始終不願意。
女兒確實優秀,身材苗條,膚白貌美,工作努力又上進。工作後介紹的物件都是優質男青年,而且絡繹不絕。
女兒跟每個相親物件見過一次面,都沒有下文,如此反覆。把她父母鬱悶的不行。做了好多思想工作,她媽媽問其原因,小姑娘很堅持的說,要買好房子才找物件,說自己沒有房子,以後去婆家底氣不足,腰桿不直,沒有話語權。而且現在的婚姻不確定因素太多,新婚姻法對於女性實在大不利,沒有房子感覺沒保障。
她媽媽還不鬆口,堅持女兒不用買房子,女兒也堅持不談戀愛。有次她媽媽叫她去跟相親物件見面,小姑娘一口回絕,說沒房子談什麼戀愛。還有一次,她兒子的期房可以拿鑰匙了,她媽媽叫她一去看看,小姑娘說不是我的房子,有什麼好看的。
她媽媽一說這事,哎聲嘆氣,心情鬱悶。如此過了兩年,我也勸她父母,女兒是小棉襖,到時你們老了,說不定她照顧你們比你兒子照顧的多,你現在涼了她的心,要捂熱一顆心比涼一顆心要難得多呢。
今年年初,她媽媽終於答應給她付個首付,餘下的小姑娘自己公積金還貸。小姑娘喜笑顏開,同意她媽媽買下房子寫小姑娘名字,後用於出租補貼家用,以後弟弟結婚有困難給予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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