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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妻子是透過朋友介紹認識的,我們接觸了一個多月就在一起,結婚了。婚後沒多久妻子就給我生了一個大胖兒子,看著胖嘟嘟的兒子我心裡掩飾不了的喜悅,兒子出生後,我就購入一套房子,每個月月供4500元。

雙方的工資都不高,我的工資負責房貸,妻子的工資負責日常開銷,剛開始還挺好的,為了兒子嘛!雙方覺得也很公平。後來孩子三歲了,要上幼兒園了,上幼兒園的費用又是一筆開銷,雙方在商量的時候,為了這個費用大打出手。

以後的日子也是經常為了錢吵架,雙方在商量以後協議離婚,離婚後房子做了評估,妻子得了500000塊錢,帶著兒子走了。過了兩年,雙方都有新的生活,這樣前妻打來電話,說孩子騎腳踏車摔跤了,需要輸血,醫院沒有那麼多匹配的血型。我馬上感到了醫院,做了一系列檢查後,醫生告訴我我和兒子一起血型不匹配,那就是說,我根本不是這個孩子的父親。

張先生回想了當初,結婚後沒多久孩子就出生了,那時候就問了孩子怎麼沒足月就出生了,前妻則告訴我是早產了。被喜得兒子的喜悅衝昏了頭,根本就沒有懷疑過前妻,更沒有懷疑過兒子。要不是這次出事,我還根本就。

看著自己養了這麼多年的孩子不是自己親生兒子 ,內心崩潰了,找到前妻讓她把我當初給她的500000塊錢退還給我,每個月給的2000生活費就算了,而前妻不願意了,只願意退還這幾年來我每個月給的2000塊錢,5年每個月2000一年就是24000元,5年就是120000塊錢,前妻只願意退還這麼多給我。

我該怎麼辦,有沒有什麼辦法能拿回我當初給她的500000塊錢,幫幫我吧!朋友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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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女子結婚三年被打四次,丈夫一次比一次狠,這次更是骨裂三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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