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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十年,過得不盡如人意,某天,愛人對我說,結婚前,我父母跟他提的條件是,將來幫忙我弟弟找工作。瞬間覺得自己在父母眼裡像個交易,人家的父母提的條件是要對我的女兒好,瞬間也明白了這麼多年婆家不太尊重我,或多或少有這些因素在裡邊,他們敢明目張膽的欺負我,就看著你沒人撐腰,父母不在乎你在婆家受不受氣,只在乎能不能透過我幫到我弟弟,若說父母不疼愛女兒,也並非如此,只不過是社會的梗,嫁出去的女兒,在農村人眼裡,確實比不得兒子重要,從出嫁那天起,第三天回門,所有人都問你,你來了,似乎女兒一出嫁就是外人,到頭來,婆家是外人,孃家也是外人。女兒工作賺的錢,要上交父母,女兒結婚的份子錢,父母拿走,都攢起來給了兄弟,女兒身無分文的嫁到別人家,住別人家的房子,受別人家的氣,遇上強勢的婆婆,遇上強勢不包容的丈夫,如何能活得出來,如何走過那些苦逼的日子。辛苦十年,自己依舊身無分文,工資養了家,婚前為父母為兄妹,婚後為家庭為孩子,唯獨沒有為自己,苦哈哈的熬著。十年之後,第一次有勇氣跟愛人婆婆鬧翻,婆婆說,你一個村裡來的窮姑娘,你當年拎包入住到我們家,有什麼資格跟我兒子談條件。十年了,我第一次有勇氣懟回去,關她什麼事,我雖出身村裡,但我透過自己的努力考上大學,找到工作,我回報父母,我自食其力,一切靠自己,我自己賺錢養孩子養家,我沒有對不住任何人,我坦坦蕩蕩。從此再別想著欺負我,我日漸獨立,日漸成熟,我有能力也有勇氣過好自己,養好孩子,我再不同以前小的時候,懦弱無助,任人宰割。我的後半生,命運握在自己手中。雖有坎坷,雖有紛爭,但我不怕,什麼都不怕。若還想欺負我,來試試看,沒那麼容易。該感謝那些個朋友,三十多歲,我從未做過自己,從未有過自己的自由,該有自己的新生。互幫互助,日子雖難尤有希望,比任何時候都能看到曙光。往後餘生,有做自己的自由,也有做自己的勇氣,再見,那個怯懦的小女孩,羽翼漸滿,什麼都不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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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女子結婚三年被打四次,丈夫一次比一次狠,這次更是骨裂三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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