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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輩與晚輩同住一起生活的顧忌是比較多的,其中一個方面沒有掌握與把握好,都有可能會出現問題。

所以,如果可以的話,不要強求必須用這種方式來獲得安全感、得到晚輩的孝心。

保持一點安全距離,彼此更多關注過好自己的生活,關係才能長久而融洽。

一位岳母的話:“和女婿一起住五年,彼此打擾,最後兩敗俱傷!”便充分證明了這一觀點。

一起來看看吧,大家一定會對這些方面的東西瞭解更深的。

01

費詠梅女士,退休之後跟女兒女婿同住了五年。丈夫過世之前一年,女兒結婚,第二年,她就退休了。

一來幫著照顧孩子、料理一下家務;二來她女兒覺得弟弟在外地,也照顧不到母親,老人過來跟自己一起生活,彼此有個照顧也安心。

同住的五年間,老人確實幫了他們的大忙,女婿也心知肚明,不管是嘴上還是態度上,起初都表達了自己的珍惜與感激之情。

只是過得久了,漸漸地,情形就變了。

由於兩個人生活習慣差距太大(費女士有潔癖,容不得家裡有絲毫的髒亂。但她女婿粗枝大葉。老人喜歡嘮叨,有時在外面跟別人聊天,也會埋怨。

這樣一來,再傳回到女婿耳裡,就變了味,變成了岳母在外面講他壞話。

因此生了嫌隙之後,他便故意跟她賭起氣、做起對來。)彼此不認輸,讓原本的尊重日益變淡,矛盾隔閡卻漸漸越來越多。

02

在費女士女婿看來,岳母住在自己家中,雖然幫了不少忙,但自己與妻子也實際上擔當起了為對方養老的責任,所以,她也得珍惜與感恩才是。

頂多雙方算是各取所需、雙贏,再怎麼講,這裡也是自己的主場,岳母是客,哪能反客為主,講主人的壞話呢?內心一有了計較,心態也就難以保持平衡了。

而費女士呢,也是一肚子的委屈。

因為自打住過來之後,女兒女婿既沒因為她給自己帶孩子、煮飯、打掃衛生之類的支付一點報酬當成心意,反而想要買什麼,只跟老人講一聲,也不出錢,等於就是一種索取。

五年之間,老人的退休金,沒有存下來,大多都花在平時的生活當中了。太過理所當然的索取,就一定會非常傷感情。

時間一長,她覺得自己貼錢貼力,還沒有受到尊重與禮遇,實在是太虧了,也漸漸有了意見與不滿。

生活的幸福與開心與否,就是由自己的內心感覺與感受而主導的。

可想而知,她已經對與他們一起生活的滋味產生了這樣一種非常不理想的認知之後,又怎麼可能覺得呆在這樣的家庭當中,是明智而正確的決定呢?

03

因為對女婿有了意見,費女士越往後就更加維護自己的女兒。

如果倆口子因為一些生活瑣事發生爭執的話,她就會站在自己女兒一邊,指責與埋怨女婿。

面對兩個女人的聯手與嘮叨,她女婿更加反感,對岳母愛搭不理、全天難得有什麼好臉色之餘,連在家裡呆的時間也越來越少。

當然,他總是以工作忙當藉口,明知並非如此,可是母女倆也沒有辦法。

有時候費女士買菜或散步回來,能看到女婿下班回來坐在自己的車裡閉目養神,但就是不上樓……她越來越認為這個男人家庭責任感不強,也缺乏感恩心理,不免替女兒婚姻的未來擔憂不已。

但是卻忘了,住在孩子家裡,就應該對自己有認知(身份、立場與角度)不摻和兒女的事,才是長久的相處之道。

像她這樣既操勞、又付出,最終還沒有得到想要的安逸與幸福,反倒搞得一家人關係緊張,連帶女兒女婿的感情都出現問題,真的用兩敗俱傷來形容都不為過!

她最近想搬回自己家裡去獨自過,畢竟還只有55歲,年齡也不大。

只是女兒覺得孩子小,還需要母親的幫忙,所以還沒有鬆口而已。她想問一下大家,當下,她是該留還是該走呢?

結語:

雙方已經是這樣一種情形了,建議老人還是趁早離開,讓彼此迴歸正常的生活狀態當中去算了。

孩子也到了上幼兒園的年齡了,父母上下班接送一下,自己順道買點菜、回來做飯打掃衛生之類的,不是什麼太大的問題。

無數的夫妻都是這樣過來的,為什麼他們就不行?父母在最關鍵的時候、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盡了情分,就已經足夠了。

剩下的人生,都是自己份內需要面對與解決的,這理所當然。

兩代人之間,因為個性、三觀、習慣、作息、愛好之類的天然隔閡確實很大,女婿又不是自己的親生兒子,不可能事事理解與順從岳父母的觀點。

而法律也沒有強行規定他們有贍養岳父母的責任,所以,更容易在實際相處之間忽略老人的付出與貢獻,而覺得只是換取為對方養老的一種等價交換。

人生最安全的依靠,永遠是自己。

感覺到不舒服,覺得有強烈的危機感,趁自己還年輕,就得趕緊重新調整生活現狀、找到更安全可靠的養老渠道才行。

省得將來沒有退路,再來後悔,那就一切都晚了。

-END-

4
  • 女子結婚三年被打四次,丈夫一次比一次狠,這次更是骨裂三根
  • 女生用這些舉動來暗示你,希望你能主動,別傻傻的錯過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