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上班的第5天,公司就安排我出差,地點是英國倫敦。當然,與我一同出差的還有歐文。
一路上,歐文都在講他在國外八年的生活,當然也包括他的情史。
有這樣一個人相陪也挺好,最起碼旅途不會覺得寂寞。
我們一下飛機,他的手機就響了。雖然我不是有意偷聽,但由於我們是肩並肩走著,距離實在太近,還是隱隱約約能聽見通話的聲音,是一個女孩在哭訴。
等通話結束,我用探究的眼光看向歐文。
歐文一臉無可奈何地告訴我:“那個女孩我才認識不到三個月,她就天天逼婚,這不,電話都追到國外來了。”
我不解地道:“不想結婚的戀愛就是耍流氓,你既然不打算跟她結婚,就不應該招惹她!”
“姐,我如果說這輩子都不打算結婚,你會信嗎?”
我不解地搖搖頭。歐文繼續說道:“我當年之所以在國內學習不好,是因為我根本就不想學好。
是的,我家裡有錢,父母都有自己的公司,但他們幾乎沒管過我,都在忙著賺錢,不停地賺錢。
好不容易一家三口團聚了,他們還是無心理我,而是忙著吵架,不停地吵。那時,我更希望的不是父母回家,而是他們最好都不要回來。
我初二那年,他們終於離婚了,我從此就變得很叛逆,不愛上學。我要求父母送我出國,其實不是為了學習,而是想離他們越遠越好。
你都知道我們家不差錢,所以我就出去了。
長大後,可能是受到父母的影響,我不相信婚姻,更不願意走進婚姻。我談過那麼多女朋友,從來就沒想過要結婚,完全就是為了玩玩而已。”
歐文那一貫玩世不恭的臉上,罕有露出一絲沉重的表情,中間還夾雜著一抹憂傷。
也許在外人眼中,歐文是開心的,成天樂呵呵,甚至有點玩世不恭,可誰又能知道他開心背後的故事?父母的不幸婚姻給他的內心造成了難以消滅的陰影。
我不由想起我的女兒。
她還不到三歲,在成年人眼中,可能覺得她什麼都不懂。但誰又敢確定,我的不幸婚姻,會不會也在她心中同樣會埋下陰影?
我又開始遲疑了,開始質疑自己即將做出的離婚決定是不是太過草率。我只是主觀的認為,女兒跟我一樣,也不想在這樣的家庭裡生活,但我並沒有真正徵求過她的同意。
02到酒店的時候,已是當地早上8點,國內時間是下午4點。
我又撥通了丈夫的電話,讓他將手機交給女兒。螢幕裡,女兒正坐在老家門口的水泥地上,旁邊還圍著幾隻大母雞,女兒的臉上是黑一塊白一塊的。
她的兩隻小手捧著手機,奶聲奶氣地對著鏡頭喊:“媽媽,我想你了!”
我忍不住眼睛有點酸澀,這是她長這麼大以來我第一次離開她,但隨即還是故作輕鬆地道:“媽媽很快就回來了,睿兒一定要乖哦!”
雖然女兒的表達還不夠清晰,但透過與她的通話,我還是能聽懂她的意思。
女兒想回家。她說奶奶不喜歡她。她想吃雞,但奶奶說雞要下蛋。奶奶很兇,還說她是“賠錢貨”。女兒甚至還在電話裡問我:“賠錢貨”是什麼?
我不忍心告訴她“賠錢貨”的真正含義,只能說奶奶可能是太累了,心情有點不好,爸爸很快就會帶你回家,你一定要乖乖的!
掛掉電話後,我只感覺心裡一陣陣絞痛,眼淚撲簌簌往下流。這還是女兒第一次回奶奶家,就如此不受重視。不殺雞就算了,一個小孩子本身也吃不了多少,卻為何還要說她是“賠錢貨”?
或許婆婆說的還真是對的,我不就是一個“賠錢貨”嗎?我為了他兒子,不僅把整個人賠進去,還搭進去30萬。
在婆婆眼中,我還真是一文不值!
03我第一次去婆家,是在登記前的一個月。
等我們到家的時候,已經是下午兩點,早就過了飯點。而且婆婆他們還不在家。鄰居告訴我們,婆婆他們吃完飯後就去菜地了。
說實話,當時我的內心還是有點小期待的。早就聽說農村婆婆對城裡的媳婦稀罕,她可能是覺得我們這麼晚沒回來,就又跑去菜地摘菜了。
半個小時後,婆婆不緊不慢地走回來,肩膀上扛著把鋤頭,兩手空空。
在聽到她兒子“嗯”的一聲後,婆婆就走進廚房。不到十分鐘婆婆就出來了,她給我們端來兩碗飯,兩碟菜。
看得出來,飯是剩飯,菜也是剩菜,半碟青菜和半條魚。
飯菜上桌後,婆婆就坐在一旁,還大聲招呼我放開吃:
“像今天這樣的好日子以前是想都不敢想,不僅有飯,還有魚。我兒子以前上學的時候,甚至連飯都吃不飽。
你是個有福氣的人,一跟著他就有房有車,以後的好日子可就享用不盡了!”
我雖然自小談不上錦衣玉食,但面對這樣的飯菜,實在是難以下嚥。只是隨便扒拉了幾口飯,就放下碗筷。我的丈夫卻是吃得津津有味,還只誇家裡的飯菜合口味。
在我放下碗筷的那一刻,我能明顯感覺到婆婆的眼中閃過一絲不悅。
回到房間後,我問丈夫:“你媽是不是不喜歡我?”
“哪有的事,我媽是一輩子節儉慣了,不捨得浪費。晚上肯定會做好吃的招待你這個新媳婦。”
畢竟是要做媳婦的人,總不好剛剛到家就要走人。再說了,出發的時候,我媽也再三叮囑我,既然決定嫁給他,就要入鄉隨俗。
到了晚餐的時候,我依然沒有看出好好招待的意思。當然,晚餐比中午的菜花樣要多一些,也都是新鮮的,應該是剩飯剩菜都被掃光了吧。
三菜一湯:鹽水菜心、醋溜土豆絲、韭菜炒雞蛋外加一碗蛋花湯。
可能是實在餓狠了,我居然吃了滿滿一碗“新鮮”的白米飯。
我對丈夫說,公司臨時有急事,必須要馬上趕回去。丈夫一開始還不同意,但在我的堅持下還是答應了。
我還清楚地記得,在我出門的時候,婆婆一臉的陰霾,一絲笑容都欠奉。
時至今日,我才恍然大悟。
我自以為是嫁給了愛情,所以對物質滿不在乎,但在有些人眼裡,你就是一文不值,你就是硬貼上來的,因為愛情哪有物質這麼安全、可靠,看得見、摸得著?
我已經為了自己單純的“愛情觀”付出了代價。若是讓我重來一次,我還會選擇他嗎?(未完待續)#婚姻與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