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蘭說:“我跟男朋友在一起三年了,中間打了三次胎;雖然他對我也就那樣,但我很想跟他結婚”
經過我的瞭解,小蘭比她的男朋友大4歲。兩個人是四年前認識的,同居已經三年了,打過三次胎;基本上是一年打一次。值得注意的是,小蘭經常會用自己的工資給他買東西,小到日用品,大到他的衣服,鞋子;給他洗衣做飯更是無微不至。最後,小蘭說:“她年齡大了,想早點結婚,有自己的孩子”。問我是否知道為什麼,畢竟我也是男人。
我給她的建議是分手,只是沒有告訴她為什麼。一週後,她哭著告訴我不想活了,想跟她一起死了。我當時並沒有勸她,而是告訴她:你現在情緒是正常的表現,哭過了就好了。經過兩天的冷靜,她又找到我說:“我真的忘不了他,想跟他結婚,有沒有辦法?”。
分析推理:
首先,從跟這個朋友的聊天中,我知道她為了男人打胎三次。單從這一點看,我就在思考:為什麼一個男人不願意要孩子?最大的一種可能就是他結婚了。對於一個結婚的男人來說,有了孩子以後多半是男人在外地工作,女人在家裡帶孩子;這樣一來,作為荷爾蒙旺盛的男人,會想著在外地找一個臨時的,適當的發洩一下;最好是那種不用花太多時間維護的。
結過婚的人都知道,有了孩子以後夫妻生活很難有好的體驗,這也是很多男人在女人有孩子以後出軌的原因之一。
其次,在一起三年打胎三次,說明這個男人只是把女人當成荷爾蒙發洩的工具,並不在乎打胎對這個女人的傷害,也可以說明男人沒打算跟她結婚。畢竟,有常識的人都知道:女人如果打胎次數太多,很可能懷不上孩子或者很難懷孕。
其三,透過小蘭的講述,他們倆屬於母子戀,也就是說他們的戀人關係其實是小蘭像照顧兒子一樣的。簡單來說就是小蘭單方面的喜歡他,而他並沒有表態,這就印證了那句話:男人永遠不會拒絕送上門的女人,特別是有點姿色的。
因此,得出結論,他結過婚的可能性最大。所以,我並沒有把這件事告訴她,而是讓她分手。結果,小蘭竟然能透過他的身份證查到他已經結婚。
本以為知道以後,她能夠選擇放棄,不去傷害他的家庭;結果她跑過來說,想跟他結婚,問我有沒有辦法;半個月後,她如願的結婚了。
為什麼幫她?
第一,有句話說:如果你愛的人出軌了,就分手吧!如果他真的愛你,就不會愛上第二個人。這句話雖然有些牽強,在一定程度上是有道理的。於是,我建議小蘭去找他談談,如果男人選擇離婚,說明男人比較看重小蘭,畢竟誰都想找個對自己無微不至照顧的人。
第二,小蘭的執念很重。如果我們對一件事有特別強烈的想法,又不能得到解決的時候,很容易做出偏激的行為。特別是在愛一個人的時候,如果得不到就會把愛變成恨,有多愛就會有多恨。
第三,或許他們才是最合適的。結過婚的人多少都會有點感受,如果兩個人沒有感情的話,在一起就是煎熬,因此在一起耽誤兩個人的未來,不如早點結束,去尋找合適的感情。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