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聽到這個訊息的時候,我只能說,太虎了,這孩子。
今天我要說的是老公姐姐家的三女兒。讀我前面文章的都知道,老公的姐姐家庭不和,不是跟公公婆婆不和,只是跟自己的男人不和。家有四個女兒,這是老三。
因為老公姐姐家要拆遷,所以三女兒結婚的時候,直接把外甥女婿的戶口上到她們家了。
剛結婚,夫妻倆和和美美,時間長了,外甥女婿發現外甥女花錢大手大腳。
買吃的東西,如果不合口味,絕不吃第二口。如果買的衣服穿了一次,沒有想象中的美好,直接扔掉。買的電器都是最新款,只要她相中的,沒有她不買的。
時間長了,外甥女婿就她大手大腳花錢這毛病,吵了好幾次架。當然了,是外甥女贏了,她不想一輩子像她媽媽那樣,忍受她爸爸胡攪蠻纏一輩子。
外甥女屬於那種火爆脾氣,一點就爆的那種。她知道自己的一些不好的習慣,但是她不願意聽到別人說她。
結了婚,外甥女沒有跟婆婆一起住,所以就少了很多矛盾。有一次,她跟著她老公去她婆婆家,聊著聊著聊到女人持家過日子,要賢惠,要學會攢錢,已備不時之需。
然後她老公說了一句,她錢看不到眼裡,花錢大手大腳。就這一句話,把外甥女惹炸了,掂起一根拖把,把她婆婆家砸了個遍。然後開起車就走了,留下她婆婆一家人在鬱悶中凌亂著。
這魄力,我做不到,大家有沒有這麼做的?心中當時是怎麼想的?從那以後,她婆婆一家人說話都小心翼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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