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說累了,是因為我們三觀不合,走不到最後,與其長痛不如短痛,不如分開了。曾經的我,把她當成我的全部,自己不吃不喝,她想買什麼,吃什麼,我都能滿足她。兩年了,她的朋友圈沒有一條是關於我們的,反而是她跟她朋友的比較多。無數次,我特別反感她有男閨蜜這事,每次吵架都是因為他,她很維護他。包括這次吵架也是因為他。大姨媽什麼時候來,穿多少碼文胸,她都告訴她男閨蜜。還有一次帶了他跟另外一個女閨蜜出去旅遊。這些我都忍了。兩年時間,她從未在她爸媽面前提過我,我每次跟她結婚的事,她總是在逃避這個話題。今天她跟我提分手,原因是我們三觀不合,不想將來結婚了,有了小孩,離婚了,對雙方不好。難道感情真的就不能磨合了嗎?難道性格就不可以互補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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