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歲的時候,我明白了什麼叫做喜歡。我很喜歡我的班主任。因為她很溫柔。很會關心人。九歲的時候。我犯下了第一個錯。班裡漂亮的女生我都喜歡。都想要,甚至經常盯著漂亮女生髮呆。
12歲的時候。我犯下了第二個錯誤。在死黨的鼓勵下,對著女生耍流氓。雖然不是很嚴重,現在想想,還是會覺得很過分。
14歲的時候。有了第一個女朋友。我對她充滿了好奇。感覺跟她在一起。非常快樂。時時刻刻都想和她在一起。十六歲的時候。我經歷了第一次分手。,痛苦絕望。我也終於明白了,什麼叫做愛。
十八歲的時候。邁出了成為一個男人的重要一步。體會到了男人的幸福。20歲的時候。談過很多女朋友,卻沒有一個是真心的。在家裡人的催促下。必須要考慮結婚了。22歲的時候,我發現我找不到我想要的女孩。開始迷茫這個時候。我犯下了第三個錯誤。與有婦夫之婦發生了關係。事後我很懊惱。卻又沉浸在那種快樂中。
24歲的時候。我已經沒有了廉恥之心。瘋狂的尋找,誰能成為我的獵物。26歲的時候。我結婚了,並有了孩子。30歲的時候,離婚了,我時常反省。這是為什麼。想不明白,又過著日復一日的日瘋狂的尋找獵物。
35歲的時候,我終於明白了,我尋找,的並不是愛情。而是被愛。
38歲的我。經歷了太多,身體疲憊。身心疲倦。只想安靜地活著,有多少人,活得迷茫。活得悲哀。卻又無可奈何的活著,如行屍走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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