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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情如絢麗的煙花,在夜幕中瞬間綻放。愛情如一場龍捲風,狂呼而來。愛情它總是猝不及防地來到我們身邊,讓人如痴如醉。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情深。多麼動人的情話,多麼極致的浪漫。所以有人說喜歡一個人是不需要理由的,或許是那天的陽光特別柔和,而你笑得格外燦爛。又或許是,那天你那被風輕拂的髮絲,吹進了心中。不管是何種原因,那都是愛情發生的源頭。

其實,世間萬物有因才有果。有日出才有日落,花開後才有花落。喜歡一個人,必定是對方身上的某種特質吸引著你,才會讓你入了心,動了情。

沒有突如其來的喜歡,也沒有平白無故的愛。感情是冥冥之中的相逢,因緣際會,偶然中又有必然。

相貌,外在形象

一見鍾情,驚鴻一瞥,這樣的詞說明第一印象還挺重要。在很多的街頭採訪中,我們可以看到,不論男女在第一次見面時,都很注重對方的顏值和形象。第一印象,直接決定了後來的感情走向,這大概就是通俗的先入為主的思想。

不得不承認,形象好的人更容易獲得異性的青睞。外在形象就是一個人的包裝,當我們還沒有深入的瞭解一個人時,我們最先看到的就是那層外殼,往後才會慢慢拆開包裝,瞭解到核心。

但我們每個人又是獨立的個體,思想喜好也千差萬別。有人喜歡成熟的,有人喜歡陽光的,也有人喜歡文藝範兒的。外在形象優秀的人比比皆是,但我們會按照自己的內心標準進行篩選。並不是所有外在條件好的人,都能成為自己的愛慕物件。

比如,我們會因為相貌和外在形象粉上某一個明星。但這種情感,僅僅是崇拜和欣賞,與愛情無關。我們可能會覺得身邊的某個朋友形象氣質俱佳,但心底那愛情的種子並不一定會發芽。正所謂可遠觀而不可褻玩焉,有些情感僅僅停留在欣賞的層面,沒有更進一步的可能。

所以相貌和外在形象可能會成為喜歡一個人的理由,但也並非是決定因素。

性格是否討喜

我們每個人都希望找一個性格好的戀愛物件,感情中最重要的一個因素就是性格,性格合拍,相處不累,才能在感情中有舒坦的感覺。

如果說人會以第一印象來確認是否進一步發展,那麼性格是否合適,就是確立自己心意的第二因素。

《戀愛心理學》一書中提到:

美國學者安德森曾經做過一項調查,研究人們喜歡哪種性格。他準備了555個形容性格特性的詞語,然後請100名大學生為這些詞語評分,評分標準分0~6七個等級。結果表明,得分較高的有誠實、正直、善解人意、忠實、可以信賴、理性、可靠和心胸寬廣等,而得分較低的有愛撒謊、卑鄙下流等。可見,人們對性格的喜好具有共性。

本以為和這個男孩不會有故事,但後來經過慢慢的接觸,朋友的內心漸漸發生了變化。她發現眼前的這個男孩性格很隨和,對人也謙卑有禮,很有紳士風度,是她鐘意的性格。於是她的內心接納了他,在他們做了四個多月的朋友後,終於有了進一步的發展。

由此看來,性格也是一個人尋找戀愛物件的重要因素。

人格魅力

有些愛情不是第一面就發生的,而是經過長久的瞭解,彼此之間的充分的交流才慢慢滋生好感。有個詞是說日久見深情,一見傾心的愛情,畢竟是少數,大多都是深入瞭解後心裡的愛意才開始發芽。

有人說,愛情是始於顏值,陷於才華,然後忠於人品。可見愛情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從顏值到人品。從五官到三觀,這是一個瞭解的過程。

如果說單看一個人的外在,就像站在牆外看牆內的風景,只能看到表面的東西。那麼長久的瞭解之後,我們會發現對方身上的一些優缺點,而有些優點就是我們所缺少的,是一個加分項。

所以說透過彼此的瞭解後,我們內心才會做出一些迴應。比如瞭解到別人善良,真誠,灑脫,或是果斷等一系列品質,你就很容易被對方的人格魅力所吸引。

因此,若你喜歡上一個人,必定是你看到了對方身上的光芒,不論是別人自身的光芒還是你眼裡的光。這都是你動心的理由。

《華胥引》中有這樣一段話:

此前很多年,我一直堅信,人不能毫無道理地去做某件事,凡事都要問個為什麼,理由之於喜歡,就像基石之於樓閣,世上從來沒有無須基石的樓閣,也不應該有毫無道理的喜歡。

歲月漫長,於千萬人之間遇到一個相知相愛的人,並不容易。若你遇到一個能讓你滿心歡喜的人,一定要好好珍惜這段緣,阡陌紅塵,莫辜負了這番相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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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女子結婚三年被打四次,丈夫一次比一次狠,這次更是骨裂三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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