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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A有一個多年的朋友B,當年一群朋友年紀還小,因為愛好,做了一個公益的組織,在一起摸爬滾打三四年,也混出了同甘共苦的義氣。

期間為了生計,這群朋友各奔東西,但一直也沒有完全斷了聯絡。

生活各自有各自的姿態。

多年之後,小A決定還是辭職,回到當初打拼的領域裡,重新出發。他成立了自己的公司,也開始從零開始一點一點構建自己的事業。

半年後,小A頗有成就。因為本身所在的行業就是最初的領域,自然而然的,與當初的一群朋友恢復了聯絡。

自然,小B也回來了。

看著小A的事業風生水起,朋友們都很為他高興。大家也恢復了以前那種天天插科打諢的日子。

這時候,發生了一件讓小A很彆扭的事情。

讓小A難受的是,如果真正想合作,可以私下跟他說,兩個人多年的朋友關係,無論如何,也會幫忙。但是在公眾場合發這樣的訊息,就有點難受了。有點心機的感覺。

小A跟我說這件事,我說,這不就是道德綁架呢嘛;真正想合作的人,哪裡有公開發資訊讓大家都知道的呢。

因為小B非常清楚,他的新公司,基本就是一個空架子,如果按照正常的商業邏輯,是沒有公司願意跟他合作的,更何況,他的公司與小A的公司是同樣的性質,甚至是同樣的業務型別。

之所以公開發資訊,因為這圈子裡的朋友是以講義氣著稱,大家都知道這件事了,不管怎麼樣,小A也舍不下面子把。

這件事,讓一直很重情義的小A感覺內心很堵得慌;

什麼時候開始,我對你的情深義重,成為了你裹挾我的資本呢?

在我們的生活中,每個人,或多或少,都遭受過這樣或者那樣的道德綁架。

面對這樣的道德綁架,往往會很憋屈。

要我說,面對道德綁架,不如把道理說明白,重情重義,不是沒有原則!

就像小A的故事!

其實這件事小B不說,小A也早就有拉兄弟們一把的想法。

可是,為什麼把我架在一個如此難受,如此無法選擇的位置上呢?

我對你重情重義,你對我呢?

從客觀的角度上來講,交朋友,應該是從情意出發,不帶有任何的目的,因為愛好、因為欣賞、因為共同的經歷或者因為很多事情能聊到一起去。純粹的,帶著情意的,不摻雜過度的利益因素的。

如果一個人跟你交朋友的前提是,覺得你未來可能有用,這件事,是不是特別可怕呢。因為,如果他覺得你沒有利用價值,是不是,就能如同捨棄一塊抹布一樣,捨棄了你呢?

這樣以利益為前提交朋友的人,太過功利,會讓人對這個世界上的情意喪失安全感。

至於,因為朋友關係好,才有了一些其他方面的交集,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但,良好的朋友關係,不是利用朋友的前提。我們有事情希望朋友幫忙,這是請求;朋友幫忙了,那是情意,不幫忙,那是本分;畢竟,朋友是沒有任何幫助你的義務的。

而到達商業層面的合作上。

越是因為是朋友,就越應該搞清楚邊界,只有這樣,朋友的情意才會長久,才會不因為利益等等因素消磨了朋友之間的感情。

我們看見過太多的,朋友間或者家人親戚間因為商業合作而導致老死不相往來的案例。不由地為他們消失的友誼和親情感到惋惜

但,我們也見過,雖然買賣不成,但情意仍在的案例

這兩種情況的不同在於,雙方對於,商業合作與其朋友感情之間的,邊界的把控。

首先我們必須清楚一件事情,感情歸感情,利益歸利益!

之所以把這兩方面區隔開來

是因為,任何的利益都買不來感情,感情是無價的

把感情和利益摻和起來,只會是貶低了感情的價值

談感情的時候,我們是朋友,是家人

談利益的時候,我們就是商人

無論合作形式的商業合作,都是以獲取利益為前提的

開了一個公司,不管現在是不是就是一個人的公司,亦或是未來有無數的員工和合作夥伴

這個公司,都不是我一個人的

它是一個以獲取利益為前提的機構

即使是我一個人的公司,我的公司的運作,也需要向我的投資人和我的合作伙伴、我的員工負責。

我做的任何決定,需要考慮的是,這個決定對我的公司是怎樣的影響,是否會影響整個公司的利益,是否會影響我員工的權益,是否會影響我公司的未來發展。

畢竟,我不是隨便玩玩的。

所以,如果是朋友,是家人,是為我好的人

是不是應該站在我的角度上,來考慮到我的難處呢

如果是這樣的角度看問題

那麼,真正的朋友,真正的家人,也一定不會做出讓我為難的事情

他們會考慮我的難處,

會按照規矩做事

而不是用我們之間的感情,來為難我

這個道理,換個角度,回到自己身上,也是一樣的,我們自己也需要有邊界

朋友M,他是一個做商業設計的人,擁有她自己的工作室。在面對朋友希望她能幫忙畫一個畫兒的請求,她拒絕了。

他的朋友很理解她,也就沒有繼續這個請求。

我作為一個旁觀者,不得不說,很認同她的做法;

我是以某種技能為生的人。如果你要我,用我的賴以謀生的技能來幫助你。那麼,請按照商業規則來。

M的這個朋友也是一個性情中人。雖然請求幫忙,但不會認為朋友間的幫忙,是人家的義務。

這樣的朋友,才能處得長久。

畢竟,沒有原則的人,會在這樣的請求和幫忙中,迷失自己,拖累死自己。

很多時候,朋友間家人間,會因為以往的情意,在商業合作上面的規則設定的時候,有一些張不開口,覺得,是不是,說了一些理性的話,會讓人覺得冷酷無情

在這一點上,可能對於所有的性情中人來說,都很難。對於我來說,也是一樣的。

但是在看過了很多的案例之後,我倒是覺得,正是因為重情意,才要把風險提前預估,才要在涉及利益層面的合作之前,把話說清楚。

我跟你是朋友,就更不能因為一些金錢利益,來影響我們的關係。

我們要合作,那麼,合作方式、職能分配、利益分紅都需要提前訂清楚;也要提前約定,無論商業上發生任何事情,都不能用情感去裹挾對方。只有這樣,才是對彼此都好的操作方式。

再給大家講一個案例

志明與洪峰是一對認識10年的朋友,二人各有一家公司,因為業務原因、同時又因為朋友的關係,雙方公司自然而然建立了合作。

在合作之初,志明和洪峰就已約定,感情歸感情、商業歸商業,雙方都不會因為跟對方的感情,去影響商業上的決策。

因為朋友之間的默契,雙方的合作一直很愉快。

但是後來發生了這樣的一件事

洪峰公司的一個採購經理,因為吃回扣,進了一批質量低劣的原材料,導致產品的質量大幅度下降;供貨給志明公司後,這一情況,很快就被質檢部門報告給了志明;根據合作合同的要求,如果產品質量出現問題,洪峰的公司需要收回全部的產品,並且要賠償志明公司在期間的全部損失。這批貨總價100萬,加上志明公司把產品退回,需要從其他公司再調貨,在時間上、人工上還有產品差價上總體的損失,超過了50萬。

這就意味著,洪峰公司需要賠償志明公司至少50萬,連同貨款100萬,共150萬。同時這批貨品也全部作廢,這100萬也就沒有了。而洪峰公司本身現金流就有問題,如果損失了這250萬,洪峰的公司可能就要資金鍊斷裂、經營不下去了,而這時候,洪峰的老婆還在懷孕,整個家都依靠這個公司來養活。

可其實這批貨,雖然原材料有一些問題,但其實是完全可以用的。

那麼,如果你是志明,你會怎樣決定呢?

志明按照合同,退還了所有的貨品,也要求洪峰公司根據合同進行了賠償。

看起來,冷血嗎?很多周圍的朋友,都覺得志明是不是有點眼睛鑽到了錢眼裡了。

可是,令周圍人看不懂的是,洪峰依然跟志明保持著很好的關係。

一年之後,兩個人的公司也都擴充套件了規模。

這是因為洪峰明白,在商業層面,他公司犯的這個錯,是致命的。當時幸虧志明公司發現了產品質量問題,產品還沒有發給下一層客戶,否則,可能連帶著志明的公司都要陷入危險之中。

而如果他們雙方都沒有把這件事當回事兒,把一批質量差的產品發出去,任由公司下屬繼續慢待公司運營。接下來,可能會讓兩家公司的名譽越來越差,以至於兩家公司都崩盤。

所以,他應該去承擔這個責任。

而志明,在處理好了公對公的事情之後。也並沒有放任洪峰不管。

私下裡,他給洪峰打了150萬,告訴洪峰,這是借給他的。

洪峰也非常感激志明的雪中送炭。

利用這筆錢維持公司運轉,在自己的公司運營方面也更加謹慎,才有了一年之後的公司的更上一個臺階。

當然,一年之後,洪峰也連本帶利的,把這筆錢還給了志明。

兩個人攜手走入了更緊密的朋友關係和更堅挺的合作關係

讓洪峰公司按照合同進行賠償,是志明作為一起企業家,承擔的為企業負責的義務。

私下借錢給洪峰,是志明作為一個朋友的情意。

公是公,私是私

雙方心理清亮

事情才能順利

才是對雙方都好

所以

越是朋友、親人之間

越是重情義

越應該有規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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