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女生,88年,今年34虛歲,有工作,有物件,今年可以結婚,但我不想要孩子,男生不反對,男方父母反對,我父母不反對。男生對我挺好。我應該分手了吧,我不能坑人家吧。我想自己貸款買個80多平的房子,然後和我媽一起住,就這樣一輩子了,到我老了,我去養老院吧。為什麼我和我媽一起住,因為我的家庭氛圍很不好,父親脾氣不好,雖然同住在一個屋子裡,跟離婚也差不多。為什麼我媽一直沒有搬出去,因為我家沒錢,買不起房子,所以只能這麼住在一起。但我這輩子很難結婚了,我可以貸款買個房子的,我和我媽就可以搬出來了。我給我媽養老,等我老了,我就去養老院了。我是不是挺可憐的。以後要獨自一人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