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無意中看到了這個話題,挺有意思的,到底能不能呢?每個人的觀點不同吧,可以肯定的是,每個人都有追求愛情的權利與願望,但是…這裡有一個核心問題,那就是,要愛情做什麼?
這東西就因人而異了,有些人大概就靠著精神食糧活著,即便是其他方面苦一點,但是精神富足。可話說回來,畢竟還是活在現實世界中,沒有面包的愛情能撐多久?
都身無分文了,還想著追求愛情?心得多大?豆蔻年華應該還問題不太大,只追求卿卿我我,不考慮柴米油鹽;但連一杯“秋天的奶茶”都買不起了,試問這個愛情全靠臉嗎?我覺得這不僅僅是能不能的問題,而是價值觀的問題!
除非,這份愛情“另有目的”!
而即便是“另有目的”的愛情也需要包裝自己呀,比如名震江湖的“某某迪”,比如近日火遍全網的“棄養風波”,還有那個什麼“某某宇”……
可以把愛情當做一種為達到某種目的的“工具”,這是道德問題,但要說赤手空拳就想殺出一片天地,這份能耐,我們還是拭目以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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