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才看到一篇文章,說的是一個35歲沒結過婚的男子找了一個32歲的離婚女,離婚女沒有小孩,他們在一起後女方懷孕了,於是雙方父母就商量他們結婚的事,離婚女對於結婚的要求是:十萬彩禮加一輛車!
結果被男方家人罵都離過婚了還敢要求那麼高,還說寧願打光棍也不娶她,言語之間全是看不起女方,似乎女方離過婚就一文不值,有人要她就應該燒高香謝天謝地一樣!
這樣的人真的很氣人,真不明白已經35歲了還找不到老婆有什麼資本高傲?
說實話,在這個男多女少光棍到處是的年代,35歲已經是大齡剩男了,如果不是家庭條件特別好嘴巴又特別能說會道,別說娶個二婚了,就是三婚四婚都很難。
就我看到的,很多四十歲左右的男子,家庭條件也不差,有車有房還是頭婚,但是就是找不到老婆,實在是現在男女比例嚴重失調。
在我們老家,二婚女也是個香餑餑,只要你願意嫁,說媒的人可以天天踏破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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