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從小就喜歡看《魯濱孫漂流記》,我特別嚮往那樣的生活,在10歲的時候,我就準備出去流浪,跑到火車站,被我爸抓了回來,揍了一頓,並寫了保證書,永遠都不許再做出這樣的蠢事。
大學時,我報名參加了攝影社,常常跟一群驢友到處跑,逛遍了各大名山大川,也去了許多不知名的野外叢林,我更喜歡在野外,住在帳篷裡,聽著山風呼嘯的感覺,四海為家,到處流浪,是我的夢想。
大學畢業後,我被分配到稅務局當公務員,雖然生活穩定、收入頗豐,用我爸媽的話來說,就是一輩子也不用發愁了。可是,我偷偷地辭了工作,我踏上了去西藏的旅程,一個月後,我在雪山下喝藏民的奶茶,老媽給我打來電話,氣憤地讓我一輩子都別進門了。
我真想不通,選擇一種自己喜歡的生活方式,有哪裡不對呢?有人喜歡吃甜,有人喜歡吃鹹,就算是父母,也不能因為自己喜歡吃甜,就強迫喜歡鹹味的兒女也吃甜吧?
如果他們擔心的是我的收入問題的話,我敢說,我把一路拍攝的照片,賣給網站和雜誌社,收入比稅務局的工資能高出不止十倍。
就這樣,我流浪了一年,回到家的時候,我的頭髮過肩,鬍子長到了胸脯。我一進門,我媽嚇了一大跳,以為自己遇到了野人。 我媽給我買了新衣服,又拉我出去理髮、刮鬍子,告訴我,她給我相了一個很好的物件,是街道辦的,長得漂亮,性格溫順,讓我去和姑娘見個面。
說實話,那些年我沉醉在四處流浪的美好中,從來都沒想過,一個男人,是需要找個老婆,生兒育女過日子的。 我去了,姑娘很好,膚白眼大,身材苗條,如果娶回家,真的會讓其他男人羨慕嫉妒恨的。
可我說了一句話,就把人家嚇跑了。我說:“我喜歡流浪,你想跟我一起流浪嗎?” 姑娘後來跟介紹人說:“什麼神經病啊,我如花似玉的一個大姑娘,難道就配得上一個流浪漢?
不過,這件事情之後,我也覺得自己應該找一個姑娘了。畢竟,愛情也是人生很重要的一部分。我想找一個和我一樣喜歡流浪的姑娘,每天,我們在最接近朝陽和最接近晚霞的地方牽手、親吻、相依相偎、走遍天下,那才叫浪漫呢。
只是,我找了很久,都沒有找到這樣一個姑娘。她們都喜歡城市,喜歡朝九晚五,喜歡在現代化的被過度包裝的景區旅遊,拍一堆站在建築物前噘嘴的照片,沒有一個人喜歡看野外的星星,喜歡像風一樣奔跑在路上。
一次,我跟著驢友團一起去野外登山。晚上,在宿營地的篝火旁,我給大家講我流浪路上遇到的各種“趣”事:比如遇到狼群,比如差點被泥石流捲走……人群中有個姑娘,大眼睛眨巴眨巴,一直望著我,她就是璐璐。
那天晚上,璐璐跟我在篝火旁聊天到很晚很晚,她說她很嚮往我過的那種生活。小時候,她就特別想像三毛那樣,跟著一個來自遠方的男人浪跡天涯,覺得特別浪漫。我們在篝火旁,唱起了《橄欖樹》。後來,我們擁抱了,她進了我的帳篷。
璐璐是我生命中的第一個女人,我很愛她,尤其是她的生活理念和我的非常一致,這真是千里挑一的寶貝啊。一年裡,我帶著她跑了許多地方,去怒江看獨龍紋面女,去陝北窯洞看花饃、剪紙,去泰國連汽車都沒有的麗貝島……因為有美女相伴,我拍了很多漂亮的照片,賺了不少稿費。
年底,我們回到家裡,爸媽看見璐璐,非常高興,催促著我們結婚,璐璐也跟我說,今年賺了那麼多錢,可以付房子的首付啦,有了新家,我們就安居樂業,再生個可愛的寶寶。我頓時蒙了,問她:“璐璐,你不是跟別的女人不一樣嗎?你不是願意陪我浪跡天涯嗎?” 璐璐說:“我們這不是都浪跡過了嗎?”
當璐璐聽說我要一輩子過這種生活時,和我爆發了激烈的爭吵,那天我們不歡而散。後來,父母、親戚、璐璐的父母都跑來給我做工作,讓我穩定下來,和璐璐好好過日子,可是,過他們說的那種常人的生活,我真的會窒息的。 最終,璐璐跟我分道揚鑣,我又一個人踏上了流浪的路。
後來,我在路上也有碰到過能和我兩情相悅的姑娘,但沒有一個姑娘,願意和我一起,永遠走在流浪的路上。 我絕望了,難道這個世界上,就沒有一個和我一樣的姑娘嗎?我想起了電影《大路》,那裡面有個痴情女孩,她一直都追隨著流浪藝人到流浪。
可是,這樣的女人,只存在於電影裡,現實中的女人,都要安穩,要安全,要溫暖,要無窮無盡的舒適的感覺。我給不了她們。
如今,我40歲了,我依舊獨自一人到處漂泊,也許這種每天早上醒來都準備出發的美好,只有我一個人能感覺得到,這是我畢生的嚮往,哪怕孤獨一人,我也永遠都不會放棄。
這一生,我並不是為了婚姻而活,而是為了流浪而活,也許這就是所謂的“有得必有失”吧,凡事皆有代價。有願意陪我一起流浪的姑娘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