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朋友跟我說起幾年前發生的一件意外事,聽後真的想起有點後怕,也想提醒各位老年朋友。
朋友的同學劉先生,最開始是想找朋友作老伴。朋友離異多年一直獨身,子女不在身邊,也有心找個老伴。劉先生是她的初中同學,老婆死去多年他如今也是獨身。不過朋友並沒有答應,因為早就知道劉先生患有心臟病,這個讓她難以接受
不過劉先生對朋友還是不想放棄,總想找機會跟她接觸。朋友新買了洗衣機出點小毛病,於是打電話諮詢他。劉先生原是單位工程師,對家電比較在行。為了表現自己的熱心,他說過去幫她看看,儘管朋友一再謝絕不必了(還在保修期內),但劉先生還是堅持去了。
朋友住在五樓,沒有電梯,劉先生雖然距離不遠,可是大熱天地騎著單車過來,先是上了單位樓房,然後下得樓來又繼續爬五樓。還沒等坐穩就要求看洗衣機,朋友讓先他不要急,坐下休息會喝口水。就在朋友轉背去倒水找茶葉這點功夫,劉先生突然臉色發紫,呼吸困難,朋友發現後感覺不對勁,剛想過來看看怎麼回事,劉先生臉色瞬間又慘白。朋友趕緊找救心丸,還不等找來藥,劉先生已經倒下去不能動彈,此刻距離他進屋總共也就10來分鐘時間。
事情發生太突然,朋友慌亂中不知所措,接下來首先給其他同學打電話,同學提醒趕緊打電話叫120急救車,同時急速通知家屬,劉先生兒子也火速趕過來。救護車也很快來了,但是醫生看過後說已經沒有生命體徵並宣告劉先生身亡。
在120醫生進行常規登記時,詢問朋友跟死者的關係,朋友告知就是普通同學,醫生說你必須還要跟110 報案,也就是說這個人命可能還會牽扯到司法糾葛!
110來了做過筆錄,徵求家屬意見是否驗屍?因為死得太突然,為了排除“他殺”,這是必走的程式。劉先生的兒子當即表態不驗屍了,朋友見其子沒有提出異議,想到畢竟同學一場,又是死在自己家裡,處於人道感情,給了家屬1000元現金。本以為此時也就了啦,不曾想也許就是這個舉動,為自己埋下了隱患。
朋友告訴了自己的親人,親人提醒本應該是沒事,給點錢買個心安,但就怕對方誤認為你給錢是心虛。果不其然,就在朋友準備邀約同學出去散心時,死者的兒子電話打來了,他說要起訴。本來外人死在自己家就感覺多少有點晦氣,心裡也不痛快。這一來朋友只好“接招”,她說只要你起訴,我一定應訴,“心中無冷病,大膽吃西瓜”。朋友還留著一手,當時所有通話記錄,QQ聊天,簡訊記錄,通話時間,都沒有刪除,一直保留著,也就是擔心萬一還有後續麻煩。
後來死者兒子可能也清楚父親的病情,再說往日無愁,今日無怨,別人沒有理由加害他父親,也就不再追究了。從此這才完結,朋友跟我說起來還心有餘悸。
難怪近些年,老同學聚會,因為喝酒出了人命,更有組織聚會者,因為有人突發疾病丟了性命承擔責任的。就連我們去年老同學聚會,不得不讓每個參加的同學都簽寫“責任書”,為的也就是害怕發生意外,讓組織者為難。
這件事更提醒老年朋友,即使相約一起外出玩耍,都需要留心,身體有慢性病的人,最好減少聚會,更好保護自己,也不給他人添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