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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個親戚的兒子小王今年三十四歲了,本打算要與女朋友結婚,可小王的父親見了女方父母后,不太同意小王與這女朋友結婚,理由是女方家族的身體不太健康,在吃飯時,女方父母無意中在閒聊時講出了遺傳病史。小王第二天問女朋友這情況,女朋友矢口否認。小王不顧家裡的勸告還是打算要與女朋友結婚。小王父母親表示不再插手他們,任由他們自己決定。但市中心一套56平方米的房子給他們結婚,地段是杭州市武林廣場附近。房子雖小,但地段好,價值也值二百多萬。當把房子從租戶那裡收回,準備裝修時,女朋友竟說嫌小,要小王父母親的一百平米的房子結婚。而女孩家也是住著五六十平米的房子,而且地段在德勝那邊,同武林廣場不可比,家裡也是窮酸得很,卻要求那麼高,完全不可理喻。小王父母當然不同意,這場婚姻就黃了,這女孩也31歲了,也屬於低收入群體,再找也困難。男孩小王也只能另找,但一時也碰不到合適的,原來不打算找外地的,現在打算外地也無妨,只要合得來,小王房車都有,家境也不錯,你們說,這樣的年齡還好找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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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評論
  • 女子結婚三年被打四次,丈夫一次比一次狠,這次更是骨裂三根
  • “趕緊回來復婚,只會哄孩子的黃臉婆誰要你”“抱歉,我再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