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一共生了三個孩子,上面有姐姐,下面有弟弟,我是中間,外人都能看得明白,中間女孩是最討人嫌的,我聽說當年為了要男孩他們違反計劃生育,當時還罰了款,說是3000,當時的3000是個不小的數字。從小到的,在我的印象裡父母從來就不會笑,也不允許我們大笑,以至於後來到了社會上我都不會笑,基於這個原因被開除好幾次。小時候學習成績也不好,都是在老師家長的打擊聲中長大的,性格可想而知。初中畢業後就外出打工,發誓再也不花他們一分錢,低學歷,低能力,可想而知在社會上有多難,在我的印象中父母從來沒有問過一句,錢夠不夠用,也從來沒有說過一句不開心就回來。每次打電話第一句話:掙多少錢?因為當時在外面一個人太難了!再加上父母的催婚,在他們安排的相親中認識了現在的老公,相識幾個月後我們結婚了,結婚的彩禮父母沒收了,當時小不懂事,以為父母養大我們,錢給他們理所應當,後來在跟朋友聊天中才知道她們的彩禮都是自己拿著,也終於明白父母的用意。剛結婚沒幾天婆家就以結婚欠錢為理由給我們要錢,當時沒有太在意。一年後我們有了孩子,孩子的到來有喜有悲,剛結婚不久我婆婆便因為抑鬱症住院,所以也以這個病為理由大人住院,坐月子,孩子生病她都沒有管過,所以這個婆婆就跟死了沒兩樣,我永遠都忘不了,當時臨近生產出血,家裡一個人都沒有,婆婆從外面的第一句話就是讓我給孃家人打電話,甩下一句話人都沒影了,接下來住院生孩子,坐月子,跟她沒有半點關係,仇也就這樣結下了。孃家人更別提了。真的是,生一個孩子看清所有人,包括自己的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