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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

丈夫養妻子是天經地義的事情,可是並沒有說明男人要養妻子全家吧。最近就有一位再婚老人說,他再婚了,他養著自己的再婚妻子,但是還要養再婚妻子的全家,這是怎麼回事?我們一起來看看,63歲老人再婚3年後離婚:我養你行,可不能連你全家也要養吧。

63歲的陳大爺:

我今年63歲了,就在我60歲那一年,老伴去世了。禍不單行,也在那一年,我出門在外的時候,不小心出現車禍,導致現在走路有點不方便。不過還是能夠勉強能夠照顧自己的。我在想我現在才63歲,現在醫學水平那麼發達,人與生命那麼長,我以後的日子該怎麼辦?要是以後不能夠照顧自己了怎麼辦?難道要等子女照顧嗎?雖然我兒孫滿堂,但是我也很清楚他們有他們的世界,他們也夠忙的,哪裡有空顧得了我這個老年人?所以我覺得自己很需要有個人陪伴。

於是我就和隔壁村的女人再婚了,她今年58歲,比我小几歲,我想以後的晚年生活跟他相互依靠相互照顧。其實我想很多老年人也面臨我這樣的選擇吧,明明知道以後子女會很忙,照顧不了自己,而自己又很需要有人照顧。自己不得不再婚找老伴。其實再婚找老爸也不失為一個不錯的選擇,如果身邊有個老伴,最起碼就有個人陪伴,可以跟對方相互依靠,相互幫助。只有這樣子的網戀才會過得舒心一點,難道你想一個人過嗎?一個人太孤獨,太無助了。

因為我每個月有6000塊錢退休金,而她沒有退休金。所以在家裡的開銷就靠我,我出錢,她出力,共同努力把日子過好。一開始的時候我養著她,然後我們兩個人生活過得確實很好。雖然我們兩個人的生活過得好,可是他的花銷也越來越大了,我就想不明白了,一個將近60歲的人了,還怎麼花那麼多錢去打扮,算了,只要她能夠好好和我過日子,這些錢花就花吧,反正我養著她就行了。

我以為這樣子我們就能夠幸福到最後的,可是沒想到我和她再婚三年我就受不了了,然後就和她離婚了。本來再婚後我養著她一個人已經夠吃力了,因為她花銷比較大,我6000塊錢退休金也是勉勉強強夠兩個人花的。可是隨著我和她在一起的時間久了,她真的沒把我當外人了。怎麼沒把我當外人呢?我本來是養著她一個人的,而現在她卻要讓我養她全家,這不就是不把我當外人了嗎?我本以為這樣的女人只是在文章中和故事中才會出現的,沒想到我的再婚老伴也是這樣的人,唉,讓我遇到了。一開始我養她一個人,而隨著時間久了,她就讓我養她全家,具體怎麼講我就一一道來。

我和她在一起的第1年的時候,她就跟我說,她兒子已經30好幾了,現在還沒結婚,急需一套房子,要不然可能這輩子就要打光棍了。作為他的母親,總不能看著兒子娶不到老婆吧。而我作為她的再婚老伴,總不能也看著這個兒子,找不到老婆吧。

說了這麼多,不就是想讓我給錢他買房子嗎?可是我的錢也不是大風颳來的,我的積蓄就那麼一點,我怎麼給我給完他,那我們以後怎麼辦?我也是實話實說的,可是老伴一意孤行要給他兒子買房子。我怎麼拒絕也拒絕不了,因為她偷偷地把家裡寄錢的東西拿給她兒子拿去倒賣了。有句話說得沒錯,日防夜防,家賊難防。他還跟我說那些東西賣完了還不太夠,再讓我借10萬塊錢吧。以後那個房子只要我想去住也是可以去住的。事情已經發展到這個地步了,我還怎麼拒絕,最後我就把我的積蓄全部拿出來,剛剛好夠10萬拿給她。

我已經把我的全部積蓄拿出來了,老伴也是知道的,這下老伴可以安安分分和我過日子了吧,不會再想其他的吧。可是沒過幾天她又不安分了。那天她跟我說,她兒子的房子首付是交了,可是沒有車子怎麼去相親呢?讓我好人做到底,送佛送到西。再借10萬塊錢給他買車吧。我很無奈地跟他說,我的積蓄已經全部拿出來了,我哪裡還有錢?她卻跟我說,去年你兒子不是給你買了一輛車嗎?那輛車價值20多萬呢,現在拿去賣了,怎麼也值十幾萬的,到時候就可以借錢給她兒子。她怎麼那麼自私啊,只是想到她兒子,為什麼就不想想我?那輛車可是我兒子買給我的,我怎麼好意思買了?更何況是買了車給錢別人……我做不到。

這次我聰明瞭,我藏好車鑰匙,藏好那些資料了,不讓她拿去。我聰明,反被聰明誤。她跟我說賣車子,根本只是個藉口,只是忽悠我的,她真正想要錢,是找我兒子要。理由是我需要的,說我同意給她買車,10萬塊錢。因為兒子本來就孝順,又因為很忙很少有空回來照顧我,所以就內心有點愧疚,然後兒子就湊了10萬塊錢給她,兒子怎麼也想不到這個母親會欺騙他。最後她就拿著這10萬塊錢去給了她兒子買車。當天晚上兒子打電話回來問我買什麼車?什麼時候買?要不要找朋友介紹一下?我才知道她耍的貓膩。我不想讓兒子傷心,也不想讓兒子失望,我就跟兒子,說暫時還沒想好,想好了再跟他說。 我只能把這個事情瞞下來了。

幸虧她就一個兒子,要是有多幾個兒子不是要把我虧死?算了,這錢已經給出去了,還能怎麼辦?只希望她以後別再這樣子了。確實,她兒子的事情就到此結束了。可是沒過多久她就跟我說,我和她在一起了,那她的父母也算是我的父母,問我是不是這樣子算。我想了想覺得也是這樣子的,所以我就說,對,她的父母也是我的父母。可是我突然覺得她好像又要搞什麼節目了。是的,接下來她就說既然是一家人了,那麼我就應該對她父母盡孝。尊老愛幼,尊敬孝順長輩那也是我國的一種傳統。

她就跟我說,她父母老了,沒人照顧準備送去養老院,可是呢,這錢……終於說到要點了,是的,想要我為她父母養老,說白了就是讓我養她父母。既然我已經和她結婚了,我又怎麼拒絕得了呢?可是我經濟實力不允許啊。我也實話實說,她卻跟我說沒事,送去養老院才幾千塊錢一個月,錢不夠的話,我們可以省一點,再不夠的話,可以問你兒子要,你兒子那麼多高工資,這幾千塊錢還是有的,況且你必須要孝順我父母,必須要養我父母的,我們是一家人呢。我拒絕了,我說這事情我先考慮一下吧,然後我就一直拖著她這個事情。說真的,我最煩就是這樣子的,明明我和她在一起卻要我養她全家。

一直到我和她結婚的第3年,這事情拖不了了。拖得越久她跟我鬧得越厲害,一定要我給她一個說法,一定要我同意這個事情。可是我實力不允許,而且我也不想這樣做,我和你在一起我可以養你,可是你卻要我養你全家,當初養你兒子的事情,我已經讓我傾盡所有了,現在還要我為你父母養老,養你父母,我覺得這是不可理喻的事情,我是不會再同意的。這次我很明確地告訴她,讓她想都別想了。我這樣一說她也生氣了,她說如果我不同意的話,就馬上和我離婚。我還求之不得,就在這樣的情況下,當天我就和她離婚了,我終於得到解脫了,我終於可以過回一個人的日子了,真好,終於不用養她全家了。

事後,她說她錯了,求我,想和我復婚,但是我不會再同意的了,我不會再上這個當的了,這三年傾盡了我的所有,卻換來這樣的結局。我養你可以,可是我不會養你全家的,你卻要讓我養你全家。這讓我怎麼辦得到?我們還是不要再一起了。

結語:

兩個老年人在一起,過好兩個老年人的生活就行了,何必要讓對方養你全家呢,對方養你就足夠了,養你全家這不就是過分了嗎?這樣的女人絕對要不得。要我說啊,陳大爺應該早一點和她離婚的,或許應該說根本不應該在一起,這樣子才是最好的。養她可以,可是她卻要求陳大爺養她全家,不是陳大爺小氣,我覺得所有的人都無法做到這一點吧。

陳大爺的案例再次警醒了我們,找老伴可以,養老伴一個人可以,但是如果你的老伴要求你養讓她全家,那麼你們還是分開吧,這樣子不會有勝負的,如果你這樣子還能過下去,你會走到陳大爺這樣的路,到最後不得不分開,甚至說還分不開,到那時候你的晚年將會痛苦不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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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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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大爺連這個女人的家庭情況都沒弄明白,就急急忙忙的結婚,可能當初把心思用在請“保姆”上了,沒想到這麼大的坑。自找的,學費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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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就要分了,跟這種不勞而獲,自私自利的人在一起會很累,自己有這麼多退休金還怕過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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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還不信有這麼好的人,我也是一個人生活,有朋友給我介紹老伴,說了幾個,都是自己有房子住,有他吃的也不會餓著我,錢麼,自己可以去打工,住他家不用出房租,多美好的事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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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己一文不值還管老管小,讓她嫁富豪去吧,20萬可以打官司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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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現在有幾個不是為了錢的啊,你以為年輕時還搞什麼愛情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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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種離了也好,她哪是過日子,就是把你當搖錢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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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好起訴讓他歸還20萬,就算不能歸還20萬,你兒子那10萬是她騙來的,一定可以追回來,不能慣著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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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女的把你老頭的錢都騙光了,你才明白,分的太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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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還是自己單著好,自己的錢想怎麼花就怎麼花,女人找老伴都是為了錢。永遠也喂不飽,教訓啊!
  • 10 #
    想找免費的保姆,哪個傻呀
  • 女子結婚三年被打四次,丈夫一次比一次狠,這次更是骨裂三根
  • 臥病在床多年才看透:所謂的親情、錢財和孩子,都不過是過眼雲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