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在六七十年代的人都知道,那個時候的農村裡,每家的孩子都是比較多,本來每家裡都非常貧窮,又加上孩子多,所以那時的父母,在撫養孩子時候付出了非常多的心血,然而那個時候吃不飽,穿不暖,能把一大家子的孩子撫養長大,父母真是太不容易了。時間一晃就過去了60多年了,那時的年輕父母現在已經老了。現在的人們都過上了富裕的生活,然而,還有的人在贍養父母的事情上做得不盡人意,讓人們議論紛紛,這家子到底怎麼回事,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前幾天一位朋友告訴我的一則訊息,讓我深思良久,慨嘆不已。現記述如下,供作青年人一面鏡子,切莫如此對待老人。這對夫婦生育六個子女,丈夫病故以後,老太因家庭婦女,理當依靠六個子女成了贍養老人的任務,可是,兒女互相推諉,老人的生活有足足一年之久沒有落實。
一天,子女、媳婦、女婿們坐在一起,大家相互商量怎樣才能合情合理贍養老人。大家沉默一會,二子開始發言:“母親年紀老了,做小輩的贍養老人是應盡的責任,為了做到合情合理,各不吃虧,我看按照工資收入10%計算,高工資多負擔,低工資少負擔!
老二的話音未落,大兒子沉不住氣,搶著發言了:“工資收入高不者等於有錢,我的工資比你們多了幾塊錢,可是子女多了,人口平均收入低了,如果按工資收入10%負擔,我吃虧了。四子毫不思索地駁斥老大,據理力爭:“按人口平均收入贍養老人,我不同意,我們獨生子女,是按政府規定而計劃生育,享有特權,不能吃虧三姐眼看兄弟爭個不休,想出一條妙計:“你們大家不要互相扯皮,母親年已七十多歲,還有幾年能活,如若她的生活費六百元一月,六個兄妹姐弟平攤,每個負擔一百元!”小兒子聽了暴跳如雷,說:“平攤我太吃虧了,大哥結婚佔了家裡的朝南大間,還買了紅木傢俱,我結婚只佔了朝北一個小間,所有傢俱都是自己買的,你們說這樣平攤合理嗎?”最小的女兒也發言了。
她對小五子說,“你結婚倒還佔了一個空間,我們出嫁一個平方都沒有佔到,嫁妝也沒有,要我平攤虧你們講得出口!”六個子女協商負擔一個老人的贍養費,爭來爭去,毫無結果,從年初協商到年底,竟想不出一個“合理”的辦法。加上媳婦、女婿背後出主意,公開參與論戰,更是增加了老人生活無法落實的複雜因素。六個子女可以曠日持久地斤斤計較,爭吵不休,而老人的肚子卻不能總是捱餓。
在這種情況下,這六個子女一致表示,沒有協商出妥善合理的辦法以前,暫先實行一項臨時措施,那就是到每一個子女家去輪著住個月,每個子女每年輪到兩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