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8歲,單身很多年,總歸是到了談婚論嫁的年紀。經家裡人介紹,認識了之前的男朋友,他31歲,事業小有成就。
小女生的感受好像又回到了我身體裡,我也異常珍惜這段感情。他工作忙,我就多多包容他,為他著想。
等到了他十一點半,電話終於接通,他說工作上臨時發生了很緊急的問題,不得不去處理。我想發火,可是又找不到理由,如果工作確實有緊急的事情,為什麼不能通知我一聲再去忙呢?
我這樣詢問後,他態度非常好,賠禮道歉又趕忙來見我。我不想做一個無理取鬧的人,於是此事就此作罷。
可是我沒想到,這件事只是個開端而已。
從那之後,我的小事他漸漸的不在意,我的感受他漸漸的不想來了解。
直到有一次,他工作上遇到了很大的麻煩。那天我去了北京找朋友玩,沒有時刻把手機拿在手中,可能是訊息回得不及時,他藉機衝我發火。
他大罵我為何不及時回他訊息,罵我只知道陪我的朋友從來不知道關心他。可我和朋友半年未見面,且見面前就已經向他報備那天我要出門玩。
他罵了我一頓,就和我冷戰,幾天不回我訊息。
記得剛在一起時,他惹了我生氣,我半天沒理他。他告訴我他最害怕冷戰,希望和我約定以後無論何時吵架都不要冷戰,我信守諾言。
可這次的冷戰真的讓我難過極了,我包容他的一切,換來的只是他一次又一次的隨意對待,我感覺自己越付出越可憐。
於是,我決定要和他分手。
當時雙方家長已見過面,他大概覺得我信他愛他,是註定要嫁給他的。我提分手後他向我道歉說的就是:“我以為 你不會離開我的,所以才會這樣。”
多可笑,一個女人在感情中付出這麼多,換來的卻是人家吃定了我。
直到分手我還是很愛他,但是我卻不得不離開他,請問我這樣做錯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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