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說:
你正在捱餓,甚至快要餓死了,幾乎要爬著前進,腳也受傷了,還要走夜路,跟你一起的傢伙一邊吃著你之前分給他的食物,一邊對你說:“你啊,就是活該,因為你剛剛為什麼要踩那顆釘子,你這樣的人啊,就活該餓死,你就不該活著,一切都是你自找的……”
問題是,夜裡你也看不到釘子啊;問題是你如果沒踩到,她也不會知道那裡有顆釘子;問題是你都快餓死了,還給她分了食物;問題是她吃著你分給她的食物,她居然還說你活該去死……
後來天亮了,你看到了路,找到了食物和水源,可她卻說是因為她批評了你,才讓你撐到天亮,找到了路……
尼瑪賣批的,天亮跟她有毛線的關係啊!她不講話天就不會亮了?
在此重申,我並沒有不尊重別人表達自己看法的權利,我尊重言論自由,但不能要求單方面的尊重,你可以發表看法,我也可以發表,這沒問題吧,至於誰能說服誰,那就見仁見智了。
你更不能“單純”的認為,你發表的都是真理,就是言論自由,別人懟你或者反對,那就是別有用心,是有預謀的!這樣的話,別人認為你是有預謀,是別有用心,那也無可厚非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