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蔣忠硯
隨著太陽的升起,安靜了一整夜的城市,又恢復了車水馬龍的繁榮景象,人們行色匆匆,開始了一天的忙碌……
舒雲將一張寫有求救字樣的錢,順著衛生間臨近大街的窗戶拋了出去。然後,回到臥室安靜地等待有人來解救自己出去。
而將她關在室內的不是別人,正是她的男友鄭哲。那麼,鄭哲為何將女友關起來?兩個人之間到底發生了什麼?
早在兩年前,在一次朋友聚會上,舒雲與鄭哲相識。或許是上天的安排,聚會的那天晚上,酒桌上倆人機緣巧合鄰座。
23歲的舒雲,相貌一般,但身材那叫個標準,大得適中,翹得性感,是男人都見到她都會多看幾眼。
鄭哲,30歲,兩個孩子的爹。無業遊民,吊兒郎當,靠爹媽活著,還總在人前裝大款,典型的敗家子。
“妹子,能認識一下嗎?我叫鄭哲……”在舒雲去衛生間時,鄭哲也裝作去衛生間,藉機與舒雲搭訕。
酒桌上,鄭哲對舒雲一個勁兒的獻殷勤,一會夾菜,一會倒酒……
隔三差五,鄭哲就約舒雲出來吃吃喝喝,唱歌跳舞。而這時,舒雲並不知道鄭哲是個有家室的男人。
兩個人認識後的第一個情人節,鄭哲花了5000元錢給舒雲買了一個包,讓舒雲很是感動。就在那天夜裡,倆人酒後發生了關係。
老話說:雪埋不住孩子,紙包不住火。一天,舒雲的一個朋友告訴她說:“鄭哲有老婆孩子,你知道嗎?”
“不會吧,他怎麼會有老婆孩子,你弄錯了吧!”舒雲不敢相信朋友說的話。
“信不信由你,你還是好好了解她一下吧,別把自己害了!”對於朋友的忠告,舒雲半信半疑,一個有家的男人怎麼可能天天陪著自己呢?
於是,舒雲還是找到了鄭哲想問個究竟。
“別聽他們瞎說,我哪來的家啊,扯蛋!”無論舒雲怎樣追問,鄭哲一直堅持說自己是單身。
“好,我相信你,那帶我去你家,去見你的父母,這總可以吧!”舒雲靈機一動。
見事情要敗露,鄭哲忙說:“親愛的,改天可以嗎?我爸媽沒在家。”
“不行,就今天,如果你不帶我去,我們馬上就一刀兩斷!”舒雲態度很是堅決。
“一週之後他們就回來了,再去也不遲啊!”鄭哲還是以爸媽不在家為由,堅持不帶舒雲回家。
“做賊心虛了吧,我都是你的人了,如果你真的有家,我也會原諒你的,只要你和我好,肯離婚,我就原諒你!”聽舒雲這樣說,一時緊張不知所措的鄭哲,撲通一聲,雙膝跪地,哽咽著說:“舒雲,我錯了,不該瞞著你,我們感情不合,分居好幾年了,你放心,只要你同意和我在一起,我明天就去辦離婚……”
“你,你,人渣,你滾,我永遠不想看到你……”舒雲無法接受這樣的現實,她哭著跑回了家。
“舒雲,我就在你家樓下,你不原諒我,我就在這裡等著,等到你出來為止……”舒雲看到鄭哲發來的訊息,向窗外望去,鄭哲果然在樓下站著。
華燈初上,窗外下起了小雨。
“舒雲,快把窗戶關上吧,今晚有颱風,聽見沒有?”媽媽喊舒雲關窗戶。
就在舒雲關窗戶時,她發現鄭哲仍舊在樓下站著。
吃過晚飯,外面的雨越下越大,風也越刮越大。
舒雲再次來到窗前,她看到鄭哲還在樓下站著,在風雨中站著……
“這傻子,怎麼不找個地方避避雨,怎麼辦?怎麼辦?……”看著風雨中的鄭哲,舒雲心軟了……
“媽,我有急事出去一下……”說著,舒雲拿著雨傘向樓下跑去……
“啥事兒啊,這麼急,今晚有颱風,颱風!……”舒雲並沒有聽到媽媽的喊聲,她飛奔到樓下,緊緊地抱住鄭哲,哭著說:“你傻啊你,你幹嘛這樣逼我,你幹嘛不去避雨,幹嘛不吃飯……”
風雨中,兩個相愛的人緊緊擁抱在一起,淚水伴著雨水流下,兩顆心再次相融……
不久,鄭哲與前妻離婚了,舒雲從此大大方方住進了鄭哲的家裡,倆人有說有笑很是幸福。
“是狗改不了吃屎。”這句老話用在鄭哲身上一點都不過。
好日子沒過幾天,鄭哲又犯了忽忽悠悠,胡吃海喝的壞毛病。出去就是一天,晚上回來,?大醉,酒氣熏天……
“怎麼著,我出去找事兒做還錯了嗎?真是的,都看我不順眼是吧……”不管是舒雲還是爹媽誰說他,他都吹鬍子瞪眼,誰說奔誰來。
後來,舒雲乾脆就不管了,鄭哲出去喝酒,我就在家裡躺在床上上網聊天,舒雲心想:我看你鄭哲能作多久,實在不行就走人,反正也沒領結婚證。
舒雲突然不鬧了,鄭哲反而不適應了,他開始暗自觀察舒雲。果然不出他所料,沒過多久,他發現舒雲在網上和很多陌生男人聊天,且語言曖昧。
“你真不要臉,躺在家裡聊野男人,別以為我鄭哲眼瞎,別以為我啥也不知道,在發現你和野男人瞎聊,別說我TMD對你不客氣……”鄭哲手指著舒雲大聲喊道。
“你到外面花天酒地可以,我在家上網都不行嗎?我對你都夠忍讓的了。我聊怎麼了,你看見我和那個野男人在一起了,我就聊,就聊,你以為你是誰啊,離開你還不能活了嗎?”舒雲越說越激動,開始收拾化妝品。
“走你就別回來!”鄭哲說完,沒過多久,趟在床上睡著了。
當晚,舒雲一氣之下跑回了孃家。
鄭哲原以為舒雲在孃家住上幾天,氣兒消了就回來了,可是讓他沒有想到的是,一週以後,當他到岳父家接舒雲時,卻撲了個空。
“舒雲都回去兩天了,怎麼沒回去嗎?”舒雲媽問鄭哲。
“沒有,可能去她閨蜜那了吧,我去看看……”說完,鄭哲匆匆離開了。
在隨後半個月的時間裡,鄭哲幾乎找遍了舒雲能去的地方,可還是沒有見到舒雲的影子。
也就從那時起,鄭哲發誓,只要找到舒雲,以後倆人死都要死在一起。鄭哲租了一套房子,準備找到舒雲後,馬上就和舒雲結婚。
說來也巧,一天晚上,就在鄭哲一個人在燒烤攤喝啤酒時,他突然發現了舒雲的身影,開始以為是自己喝多了,出現了幻覺,當他走近一對有說有笑的男女時,確認那個短袖的女子就是舒雲。
“他是誰?”鄭哲手指著舒雲對面的男孩問道。
“我新男朋友!”聽舒雲這樣回答,鄭哲勃然大怒,罵道:“騷女人,我說你聊野男人,你TMD說沒有,我為你離婚,老婆孩子都不要了,可你卻揹著我同別的男人在一起,不要臉!”話音未落,鄭哲揮起巴掌狠狠地抽了舒雲一個耳光。
就在舒雲對面的男孩起身,來拉開鄭哲對舒雲的撕扯,鄭哲操起旁邊桌子上的啤酒瓶子,向男子的頭部砸去,啪的一聲,砸在男人頭部的啤酒瓶爆開,男子應聲倒地……
“走,你跟我走!……”鄭哲把舒雲強行拽上計程車。
“這是我租的房子,我們結婚的房子,你永遠是我的,死,我們都要死在一起,你懂嗎?做鬼都要在一起……”鄭哲說完一陣狂笑,那笑聲讓舒雲發抖。
“記著,你不許離開這間屋子半步,要做幹什麼,告訴我,包括去廁所,你24小時不能離開我的視線,我不能再把你丟了……”鄭哲說著,搶走了舒雲手裡的手機,隨後關機。
見鄭哲處在癲瘋邊緣,舒雲點頭同意,並小聲與鄭哲商量說:“我全聽你的,我們在一起一輩子,我不會再離開你了,上廁所你就別看著了,我在廁所裡又不能逃跑……”
“好,只要你聽話,我不會傷害你的,因為你是我的老婆。”鄭哲情緒稍緩。
舒雲望著窗外,想到自己的遭遇,眼淚流了下來,她不知道,下面會有什麼想不到的事情發生。她想立即離開這裡,她想如何才能得到別人的救助……
次日,矇矇亮的時候,舒雲終於想到了一個求助的辦法。
她用內衣將包裡的筆和錢帶進衛生間,用筆把求助內容寫在錢上,然後將錢從衛生間窗戶扔到樓下去……
“你怎麼了?肚子不舒服嗎?怎麼總去衛生間啊!”鄭哲問。
“嗯,可能是晚上著涼了吧!”舒雲有些緊張地回答。
當舒雲將第四張帶有求救字樣的50元錢,扔出衛生間窗外時,舒雲心想:這是最後一線希望了,如果沒有人撿到,我就認命了。
“這是誰丟的錢,這麼多?”正在樓下打掃衛生的閆阿姨,2號樓下,先後撿到一張面額一百元,三張面額50元的人民幣,錢都是折起來的。
開啟一看,錢上都有字,沒念幾年書的閆大娘,根本不知道寫的是啥。
當閆大娘把撿來的錢交到物業管理處時,工作人員發現,錢上寫的是求救內容:
我叫舒雲,我前男友綁架了,關在2號樓2單元502室,好心人求您報警救我。
於是,物業工作人員報了警,不久,警方順利營救出了舒雲。而鄭哲卻親手將自己送進了班房……
有句老話說“強扭的瓜不甜!”不是你的,強求不得,傷了別人害了自己。
愛情的路上多坎坷,正確面對得失,理智處理每個問題,不為得喜,不為失怒,有得有失才是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