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婚前性行為,不再像前些年那樣大驚小怪。還有一些未婚男女,已經過上了偽夫妻生活,他們除了沒有結婚證,就像兩口子一樣生活。
作為觀念比較傳統的人來說,認為婚前不宜同居。
因為訂婚,不過是民間的說法,根本不受法律保障。但也有一部分人認為結婚只是程式,同居就是試婚,對婚姻也有好處,對於這個問題,也是看情況。
1、男方是傳統家庭,男生沒主見,堅決不能同居。
男方家庭傳統觀念嚴重,女孩絕對不要同居。
婆家人對未來兒媳婦反感,對你們以後結婚也是一個阻礙。
一對情侶,一起在城市裡打工,也是在老家舉辦了訂婚儀式,之後就搬到一起住了。
女孩懷孕了,男方父母知道後,卻變了嘴臉,不給彩禮,房子也不裝修了,還和別人說女孩不檢點。
女孩和男生哭訴,男生卻說你都是我的人了,還在乎什麼形式。
女孩父母賭氣,帶著女兒做了流產,兩個人也分手了……
愛情可以是你儂我儂,腦袋一熱就搬到一起。婆家的態度對女孩來說至關重要,別讓人家得了便宜賣乖。
女孩,還是清醒點吧,這樣的人家,你清清白白能拿你當成寶,一旦染指就成了草。而且,一旦懷孕,不光傷害的是女孩身體,還有名聲。
2、相親認識,戀愛時間短,不能同居。
相親這種形式一直存在,在鄉鎮地區,很多相親男女,見面後彼此印象都不錯,就聊聊天,接觸一下。
這樣的情況,女孩還是要慎之又慎,不要說同居,婚前性行為都不要有。
你們之間需要的是多接觸,多瞭解,不是解決生理問題。
日久見人心,如果覺得不合適,也不用牽扯更多的問題,女方不同意把財務退回,男方不願意也好脫身。避免過多的牽扯蔡晨。
有些男女,在同居時,男方給女方買車。買貴重禮物,一旦不能結婚,達不成共識,就會鬧上法庭,何苦呢?
只談戀愛不同居,對男女雙方都好。
3、自由戀愛,雙方經濟獨立,精神獨立可以同居。
為什麼要說到精神獨立呢,因為有些男性雖然工作了,凡事喜歡請示彙報,也就是傳說中的媽寶男。
精神獨立的男性,不受家庭影響,同樣,女性精神獨立,也是有自己的見解。
兩個人兩情相悅,而且已經訂婚,自願搬到一起,只要女方做好防護,沒什麼問題。
因為這樣的女性,抗壓能力強,能完全駕馭自己的生活,即便感情出現問題,也能接受和麵對。
4、有依賴性格的女生,不能同居。
女孩在家的時候就依賴父母,有了男朋友也產生了依戀。
這種情形,訂婚後不要同居。因為女孩抗壓能力太差了。
感情有著不確定性,一旦出現任何問題,女孩承受不了,都會出現麻煩。
在情感節目中,就看到這樣的例子。
女孩和男生同居後,就不再工作了,完全一副妻子的樣子,男生起初覺得挺好,後來就嫌棄女孩過於依賴他。
提出分手,女孩就自殘,男生苦不堪言……
一說到同居,我們都會想到受傷害的女孩,其實,同居不是強迫,是心甘情願,都要考慮好自身條件,還有充分的瞭解。
別讓感情在金錢和慾望中迷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