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網際網路時代,有個很潮流的稱呼——“網紅”,如“網紅打卡地”“網紅店”“網紅產品”等,它可能一開始也是名不見經傳的在那裡很久了,然而卻突然在某個時間節點一傳十,十傳百,逐漸散開,像多米諾骨牌一樣,在網上迅速傳開,成為無人不知,無人不曉的網紅或者網紅打卡地。
然而,你可能發現了,我們也想要有這種流行趨勢,可我們很難去自己主導,即使付出巨大代價去宣傳,也很難達到爆火的狀態,起不到任何波瀾。
為什麼?
人們通常喜歡與身邊親朋好友分享自己聽到的、經歷的新奇故事或者有趣的資訊,而這些資訊又會引發新一輪的思考、閱讀及理解,然後再告訴他人。
可能很多朋友會說,是不是某些資訊或者事件本身就具有傳播價值,使人們更樂意去傳播。
是的
任何有價值的產品或者思想及行為,只要方式得當,都能達到瘋狂傳播的效果。這是規律!
人們大多都願意去分享他們所見到的能對自己有益的事或物,如今沉溺於社交網路的人們,已經不能停止他們的分享行為,包括分享他們所想的、所愛的及所需的。
有研究的確發現,超過40%的人談論的話題都提現他們的個人經驗和私人關係,近乎一半的傳播是以自我為中心的,這包括人們正在完成的或者正在發生的事物。
如果你的產品和思想能滿足人們體現自我價值的需求,那麼人們就願意去傳播,從而使傳播者自己更具社交價值。
因此,
想要讓人們記住你的思想或者你的產品,一定要提煉出具備吸引力的點,是人們自願受到吸引的內在動機,這才能激發人們的廣泛談論。
最新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