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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日晚上一家人去萬達吃了個飯,作為兒子期末考試的獎勵。吃好飯出來在一樓順便逛了一下老鳳翔銀樓,看了一條鉑金鑲鑽項鍊,原價15500元,打完折12950元,我們出價12000元,他們不賣,就沒買。回來的路上我老公說年前一定給我買一條,說結婚這麼多年沒給我買一條象樣的項鍊,然後女兒就接話:“你們沒有結婚嗎?結婚時不買項鍊的?”我尷尬地說了句:“你沒聽說過裸婚嗎?”我老公也趕快解釋說當時家裡窮,買不起,現在條件好了,房子車子都有了,想買都可以買。其實有的時候也感覺自己年輕那會兒很傻很天真,只看中這個人人品好,當時我老公家裡窮的啥也沒有,剛工作也買不起房,結婚啥也沒要,在外面租房子打工。有時候說氣話的時候也後悔裸婚,但看看現在的生活我其實很知足的,如果當時找個家庭條件好的,現在也不一定過的好。關鍵是兩個人心在一起,有了孩子後,老公努力工作現在也小有成就,對家對孩子都有責任心,這樣就足夠了。裸婚也是當時的無奈之舉,因為我不看重結婚形式,只看重結婚物件這個人,是不是對我好,值不值得託付?況且你非要那麼多他們拿不出來,搞的好像賣閨女一樣,最後借錢結婚,苦的不還是自己嗎?大家有裸婚的嗎?可以互相聊一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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