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湖南茶陵人,我有一個妹妹她嫁到浙江。她是二婚,育有二個女兒,大女兒是跟前夫生的。我爸媽的意思讓我外甥女在湖南生活不嫁。我就兩兄妹,我爸媽歲數也大了。我也願意我外甥女跟我們一起生活。她結婚住三樓,我住二樓,我爸媽住一樓。外甥女在戲劇團上班,因為她都搞這一行的。在那裡上班談了一個男朋友。
跟她是一個行業的架子鼓,那男朋友是浙江金華的,家庭條件不太好。在他三歲的時候他爸媽就離婚了。一直跟著父親相依為命。他家的房子徵收了。現在他父親在外面租房子住。早些年他父親中風身體不好,花了幾萬元錢,就他家這個條件房子都沒有,只好到外面去上門,上門就上門嘛,意思要帶著他父親一起入住我家,我妹同意這個條件。我爸媽沒有吭聲。我一聽當時就來氣。堅覺不同意,自己爸媽是自己親人,怎麼可能容忍你帶你父親入住我家嘞。以後你爸有個三長兩短死在我家,難道我們來給你料理後事,,所以無論如何我不同意。但是我外甥女堅決要跟他在一起。
聽說過上門帶父親走的嗎?對於這種事這種情況你們是怎麼解決的,我想聽聽大家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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