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禮本是是傳統風俗,如今無論是女方家庭還是女孩自己甚至女方親戚都習慣把彩禮當作籌碼,男方給的彩禮多少,當成了年輕人愛情的試金石,就往高了喊。如果男方開始降價,就覺得男方不夠重視,就算結婚以後也會受氣等,把彩禮的數目作為婚後女兒嫁過去能否幸福的標準。結婚原本是好事,可現在有些把好事辦成了壞事,彩禮就是中間最重要的一道坎。有句話說的好,家裡再有錢,只要丈母孃一開口,口袋全空,可見這個彩禮有多嚇人。也不知道從什麼時候起,結婚彩禮變成了婚姻的敲門磚,有些一張口就是幾十萬上百萬的,難道真的是為女兒好,還是打著為女兒好的幌子高價“賣女兒”。
我和媳婦兒是自由戀愛,感情一直挺好的,可以說我們算一見鍾情。當我們覺得時機成熟的時候,我們就安排父母見面,上她家提親。我去她的家的時候就我和我爸媽去的,沒想到她們家安排的挺隆重,又是歡迎儀式,又是高檔酒店,她家很多親戚都在場,其實我當時挺感動,感覺我爸媽被受重視了。接下來吃飯的時候,她們家親戚輪番上陣來灌我爸喝酒,我要開車不能喝,我讓我媳婦兒制止的時候,她們家就說你一個小屁孩知道啥。
後來我就提出我爸不能喝,我們先回去了,她二姨二姨夫說不行,重點還沒說呢。就是提出聘禮的事,我家是鄭州的,我們哪裡一般情況是百裡挑一,她二姨夫說我們這裡是百里挑二,就是120萬,一分不能少,只能往上加,還要有車有房。回去之後還讓我出示我們全家的身份證、工作單位,我公司法人證件,納稅情況,要這些就算了,還在我上班的時候給他們,一分鐘都不能等。我問我媳婦兒二姨夫為什麼這些事情都是你們在管,不是應該由丈母孃管,她二姨夫就說我不僅要管還要管到底。我媳婦兒是單親家庭長大,從小是她媽媽把她帶大的,我們的婚姻就由她們的親戚操控。我家也確實拿不出來這麼多錢,她們親戚對我態度讓我永遠也忘不掉,後來我倆結婚了,婚後我覺得她孃家仗勢欺人,她要回孃家給孃家人送人我都不管,但是,想讓我跟著她回孃家不可能,任何事情都可以商量,這件事讓我始終過不去那個坎。我和我媳婦兒結婚兩年多了,今年一直吵著讓我陪她回孃家,她說:不可能讓她獨自回孃家。
既然別人已經把女兒嫁給你了,一個家庭以和為貴,如果你想對你媳婦兒好,想讓她開心快樂,陪回孃家也是應該的,你媳婦兒媽媽一個人把她帶大很不容易,作為禮節我們也應該去敬一下孝心。其實,關於給彩禮這件事情,是無可厚非的。養了這麼多年的閨女,一下子就變成了別人家的人,婆家給一定的彩禮是正常的。但是如果一味地獅子大開口,本來嫁女兒的,反變成變成了“賣”女兒的,就本末倒置了,沒有必要了。彩禮能夠看出婆家對女方的重視程度,但是並不能代表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