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畢婚族,踏出校門沒多久就在領導的撮合下,認識了現任老公。與其甜蜜地相處了不到一年的時間就領證了。我們的結合沒有聘禮沒有婚禮更沒有蜜月旅行,畢竟對於先領證的人來說,人已經是人家的了,就沒有人會在意還給不給你婚禮。而且那時候的我太年輕,總覺得有情飲水飽,結婚是兩個人的事情,可以不牽扯父母。至於聘禮,有沒有的更是無所謂,畢竟我們年輕,以後該有的總會有的,只要他對我好就行了。後來的事情證明,人總要為自己的年少輕狂、不知深淺付出代價,而我的代價是十年青春。閒來無事把自己婚姻失敗的經驗分享給大家,給那些待嫁的姑娘們提個醒。
第一,慎重選擇單親家庭。不是說單親家庭不好,但單親家庭大機率不好相處。我老公十歲喪父,婆婆也未曾改嫁,娘倆相依為命。當時也有親戚長輩勸我慎重考慮單親家庭,因為這種家庭環境成長下的孩子多多少少會有心理問題,而且單親家庭中的母親會把對自己老公缺失的那部分感情全部轉移到兒子身上,無形中就把“未來的兒媳”當做仇人。當時的我肯定是聽不進勸的,但真正結婚後所有的細節都表明:我確實像是這段感情中的第三者。
比如,去婆婆家吃飯,她從來都冷臉相對,更不會做我愛吃的菜,桌子上永遠擺的都是自己兒子愛吃的飯菜。兒子吃完飯,她要第一時間去給兒子盛湯。哪怕是月子期間,她也不會因為我這個兒媳要母乳而放棄在飯菜裡放辣椒。而老公呢,一開始可能會因為愧疚而安慰幾句,抱怨得多了,他只會冷冷地說:“她一個人帶大我不容易,你就不能忍著點,再說了你讓我怎麼辦,你要逼死我嗎?”所有我期待他能出面解決的問題都得不到解決,他只會讓我忍,心開始一點點變冷。
第二,如果可以,儘量不要做畢婚族。因為在象牙塔裡呆久了的我們都相對單純,還不瞭解社會的複雜。談婚論嫁這種事情最好是等我們工作幾年,有了一定的閱歷,在經濟和人格都相對獨立的時候再提起。其實人生中的很多寶貴經驗都是在我們真正踏入社會後才慢慢積累起來的。不要因為對方著急結婚我們就一再妥協。相信我,真正愛你的人,他等得起。
第三,不要輕易做家庭主婦,更要避免婚後與老人同住。我自己的父母因為有孫子要帶外加距離遠無法騰出手來幫我帶娃,而老公這邊因為單親外加婆婆年紀比較大無法幫忙帶娃,無奈下,我做起了家庭主婦。當時老公的承諾是,等孩子上幼兒園了再幫我找一份相對清閒的工作,帶娃期間每個月給我1000塊的家用。而事實是,當我真正辭職做起了家庭主婦,老公沒有上交過一分家用,給出的理由是每個月就那點工資,還信用卡都不夠哪裡有閒錢給我。在此奉勸各位,如果真的沒有辦法需要自己辭職帶娃,請一定要握緊家裡的財政大權,不然一切都很被動。
更可氣的是,兩年後自己的積蓄花得差不多了,眼看孩子也大了,提議老公幫忙找份工作。老公給出的理由是:找工作是需要打通關係的,現在家裡沒有一分存款,沒有辦法幫我找了。無奈之下,自己找了份銷售的工作,從底層開始做起。只有我自己知道,在30歲的年紀又毫無銷售相關經驗的情況下,重新開始職場生涯有多艱難。
再說一下與老人同住的問題,如果條件允許,真的不要與老人一起生活,如果實在沒有條件,也儘量創造條件分開住,不要捨不得那點租金。即使是通情達理的長輩,也會因為與小輩有很多觀念上的衝突而產生矛盾,更何況像我是與性格乖戾的單親婆婆朝夕相處了。我和他之所以會有今天的結局,和他最後堅持把他媽媽接過來在一個屋簷下生活有很大的關係。
有人說好的婚姻需要經營,我想這是建立在一種平等、健康以及兩個人都有過好婚姻生活意願的基礎上的。如果從一開始,我們的婚姻關係就被欺騙、不公正對待以及脅迫裹挾著,那麼及時止損也未必不是好的解脫。
以上是我自己的婚姻啟示錄,說給你們聽也說給自己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