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讀了《療愈你的內在小孩》,作者說,我們每個人身體裡其實都住著一個內在小孩,這個內在小孩的成長與我們的年齡成長不同步,它因為我們原生家庭的影響而又各有性格,在我們成年以後影響著我們的生活。
這個內在小孩可能是膽小的、狂躁的;也可能是缺愛的、恐懼的,它在不同的人際關係當中的表現又各不一樣。
比如,在本書中,作者就曾經提到了一種內在小孩,她給他起了個契合的名字叫做“我不配”。
“我不配”內在小孩的特點是覺得自己不配擁有更好的生活,她們自我價值感低、自卑、不自信,在面對一些重要的人生選擇時,總是難以遵從自己的內心,從而做出很多在別人看來很委屈自己的行為。
如果這種內在小孩存在一段有問題的夫妻或者親密關係之中,就會讓自己陷入泥潭或者猶如困在囚籠困獸一樣,苦苦掙扎,而不能超脫。
今天要和大家分享的這個故事,看起來就和這個心理多少有一點關係。
為了方便大家理解,和我講述這個故事的女主,我暫時稱她為小A,他的老公和婚外的女人,我暫時分別稱他們為小Y和小C。
小A和老公小Y,相識於12年前,那個時候小Y的沉默寡言,有些高冷的個性,令小A十分地傾慕。
為了和小Y在一起,小A一直主動追求,並且在她父母雙方都不同意的情況下,忍著父母的打罵從家裡偷出來戶口本,和小Y結了婚。
結婚以後,小Y和小A的工作逐漸穩定,經過幾年的奮鬥二人在帝都購買了房子。但小A總覺得差了什麼,用小A自己的話說,他們的生活一直平靜如水,而且真的就像是白開水一樣,幾乎沒有什麼激情,連正常的夫妻生活都少得可憐。
沒有經歷過婚姻的小A,也曾經懷疑過老公小Y是不是從一開始就對自己沒什麼感情,又或者是他天生木訥和內心的性格讓他不會表達,她自己安慰自己,或許大家的婚姻都是這個樣子的吧。
幾年以後,小A和小Y有了自己的孩子。
然而,就在她生下孩子沒幾個月,小A就發現小Y在婚外還有一個女人小C。
這個小C是小Y的同事,也是個有家庭的人,她比小Y大幾歲,和小A一樣,也是孩子的母親,而且是兩個孩子的母親。
小A知道這件事之後特別傷心,最殘酷的現實是,直到這個時候她才發現,他的老公小Y結婚後有一段時間總是出差或者出去其實都是為了和小Y在一起。最令她不解的是小C給小Y買花、買禮物,還對小Y投入了各種關心與問候,而這些都是她和小Y結婚這些年沒有感受到過的。
有一次,她實在是氣急了就當著老公小Y的面辱罵了小C,結果,小Y居然打了她,還當面維護起了小C,不允許小A詆譭小C。
小A想不明白,明明她才是小Y的原配,是他的老婆,為他生了孩子。但是,為什麼在小Y的心裡卻從來沒想過要護著她。
這件事之後,小A心裡覺得自己委屈,想和小Y離婚,但由於來自家庭的多方壓力,也就妥協了下來。再加上小Y自己其實也並不想和小A離婚,幾次協議都不了了之。
小A自己心裡也就慢慢覺得,小Y的行為也並不是不可原諒,只要他心裡還有自己,他還願意迴歸家庭,小A就還是願意接受他。
但是,婚外的小C就像是釘在小A與小Y婚姻籬笆牆上的釘子,即使如今不在了,牆上的孔也依然在,並時不時的從中吹出冷人渾身寒顫的勁風。
小A與小Y因為這件事成為了最熟悉的陌生人,每天下班回到家之後,二人幾乎沒有任何交流,除了孩子的事,沒有一句多餘的話,沒有關心,更沒有夫妻生活。
這樣的日子,一過就又是五年。
在這五年的日子裡,小A的情緒變得越來越不好,表面上她越來越不會和小Y好好溝通說話,而內心裡小A又總想:也許某天他就會愛上我,我還是愛他的,我只是在等他一個真誠的道歉和抱抱。
而小Y呢?一開始心理對小A還有些愧疚,想試著改善家裡的生活氣氛,但由於小Y一直對這件事有情緒,幾次碰壁之後也就不再努力維護了。
這種情況直到後來在小A的生活中,又出現了一個人小D才得以轉變。
小D與小Y的性格不同,他性格開朗,經濟基礎也不差,對小A展開過猛烈的追求,但都被小A拒絕了。
因為小A覺得,既然在婚姻裡,我就要終於自己的婚姻與愛情。在小D表白讓她離婚嫁給他的當天,由於小D的情緒過於激動,差點跳橋。小A乾脆直接報了警。
但事後,小A也表示過後悔,雖然她覺得小D的行為有點偏激,但至少小A在小D這裡看到了愛。
小D 的事情過去之後,小A認為:不管如何,這輩子曾有人這麼愛過自己就足夠了,她又決定暫時待在她的婚姻裡,至少要等到他的孩子大一點,她再考慮離婚的事。
然而,這一切的決定,又因為最近小D的迴歸被攪亂了。原來,離開小A的小D本想找個女人隨便結婚生活,但他發現自己忘不了小A就退婚了,又來找小A。
就這樣,小A的生活又被打亂了。
她一方面想和小Y離婚,不想再繼續這樣形同陌路的婚姻生活,但同時小A又表示,如果離婚後小Y可以重新愛上她,她還是會考慮嫁給小Y。
而對於小D,雖然他又回過頭來找自己,但是畢竟又過去了兩年多的時間,小A自己也不能判斷小D對於自己的感情到底變了沒有。
就這樣思來想去,小A忽然又不知道到底該怎麼辦才好?陷入了十分糾結的兩難境地。
我的看法:
對於離婚這件事,我一直認同一個觀點,那就是永遠不要把婚外的感情作為離婚的藉口。
當我們選擇走出一段婚姻,一定是因為我們自己認為這個人,或者眼下的婚姻生活不是我們想要的生活,我們值得選擇更好的,我們有能力讓自己過上不一樣的生活。
我們才會去離婚。
至於離婚後的打算,要不要重新開始一段新的感情,進入新的婚姻,也應該是由我們自己說了算。
而不是因為婚姻內的這個男人對我不好,婚姻外有另一個男人對我好,我就要離婚和另一個男人在一起。
再來看故事中的小A,之所以會如此糾結,其實多半源於她的心裡一直住著一個“我不配”的內在小孩。
正是這個內在小孩一次又一次地干擾了小A的選擇。
比如,當她感受到夫妻生活不和諧的時候;當她發現自己和老公之間不適合在一起生活的時候,她如果可以勇敢地跳脫出來,都不會形成眼下這樣的局面。
而形成這種“我不配”的內在小孩的原因,在《療愈你的內在小孩》一書中也給出了明確的解釋:很可能是因為她在小的時候,受到了父母的冷落和蔑視。
比如,她家中有幾個孩子,可能自己是不被偏愛的那個;又比如由於父母自己的婚姻不幸福,也這樣湊合過了一輩子,結果對她的教育觀念也是“差不多就行了”“你就這個條件,你還想要怎麼樣的生活?”“和誰都是這樣生活”之類的。
然而,實際上,現實生活又是什麼樣的呢?
或許,我們離開了眼下的這個人,開啟一段新生活以後,是比兩個人以前在一起的時候艱難了些。
但,至少我們的心從此自由了,我們會因此變得更堅強,更獨立。
同時,我們也又有了一次新的機會去找到一段新的關係,滋養我們心中的那個“我不配”的內在小孩,使它有機會成為一個正常的內在小孩。
儘管這個過程很漫長,但也不是不可能。
而且,也比一生都困在泥潭一樣冰冷的生活中,最終死去要好得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