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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凌晨五點半 愛以文會友

主播/小仙丹 喜馬拉雅:仙丹電臺

音樂:星辰大海

日期:2021.1.25

01、

事實上我們已經冷戰很久了,不過如果我沒認識姜銘的話,這段感情大概還能再撐個一年半載。

他剛成年,小我三歲,標準的小奶狗,黏人又體貼。

我們在不同的城市上大學,每個月他都會來找我,每個節日都會用自己省下的生活費給我買禮物,他給了我太多無條件的寵愛。

然而大概還是年齡的緣故,我總覺得他太不成熟,覺得這段感情裡少了點什麼。

這是我和他在一起的第二年,我把他甩了。

不管怎麼說,我本來還是閨蜜眼中正派又專情的好女孩。只是遇到姜銘的時候,我不淡定了。

這是我認識姜銘的第二十三天,我愛上他了。

姜銘喜歡戴首飾,讓我覺得這個男人很有品,起初我沒怎麼在意。

但現在不一樣了,我特地留意了一下,戒指戴在他的右手食指。不出意外的話,他現在單身。

我開始覺得人生應當主動點兒,總不能總等著看上的獵物自覺往自己身上貼吧,這不現實,所以我決定追他了。

閨蜜說:“你辜負了一個很愛你的人,現在要去追別人?以前沒發現你原來挺絕情。”

我說我好像不受控制要這樣做,那之後我便避免在閨蜜面前提起姜銘。

02、

我開始頻繁地找他聊天,時不時約他一起出去喝酒、看電影,瘋狂在字裡行間暗示自己的心意,不過一直沒有找到表白的好機會。

有天晚上,我在自習室讀徐志摩的詩文:

“一生至少該有一次,為了某個人而忘了自己,不求有結果,不求同行,不求曾經擁有,甚至不求你愛我,只求在我最美的年華里,遇到你。”他寫道。

回宿舍的路上,我看到月色朦朧,皎潔如水,一時間覺得夜色撩人,便撥通了姜銘的電話,說了“我愛你。”

我們就是這樣在一起的。

姜銘已經上班了,在這座城市租了房,有時候工作會比較忙,而我課比較少,便常常去他那邊找他。

和他在一起後,我改變了不少。

原本不會做飯的我,學會了很多道菜,粗手粗腳毫無耐心的我,竟然會親手給他織圍巾。

一貫恃寵而驕的我,也開始會照顧人。

我用心經營著這段感情,心甘情願為他付出,只要得到一點點回應,便欣喜萬分。

我會在我們的每個紀念日給他準備小驚喜,每天跟他說早安晚安,在他生病的時候翹課去照顧他。

而這些,姜銘都沒有做到,他甚至很少主動聯絡我。可能他性格就這樣吧,我安慰自己。

前男友給過或沒給過我的寵愛,我全都給了姜銘。

我知道,在這段感情裡,我始終是付出得更多的那一方。

但我也常常陷入懷疑,很多次我都在想,姜銘到底是不是認真跟我在一起,也許他根本就沒愛過我?

我得不到一個確定的答案。

03、

又是一天早晨,剛醒來摸到手機,我便給他發了“早安”。

也許他太忙了,可是再忙總不會回條訊息的時間都沒有吧。

一直到晚上,我又問他在幹嘛,仍沒有回覆。

我躺在床上翻來覆去睡不著,兀自想了幾十種他沒回訊息的原因。

我又想這些天我究竟在幹嘛。我推開那個寵我愛我的前男友,然後心甘情願在姜銘這裡找虐?

凌晨兩點,他說他和朋友在酒吧玩。

我說我想給他打電話,良久,又沒有任何迴應。我惦記了他一整天,就等到了他一條几個字的訊息。

我覺得我要失去姜銘了,或者說從來就沒擁有過。

我把頭悶在被窩裡,一個人哭得昏天黑地喘不過氣來,哭累了才終於昏昏沉沉睡著了。

六點多的時候,我就醒來了,眼角還留著淚痕。

想著姜銘和他朋友在嘈雜的音樂聲和菸酒味裡推杯換盞,吞雲吐霧,又沒了睡意。

我翻到對方的主頁看,發現是前男友。

本以為已經刪乾淨和他的所有聯絡方式,沒想到他又找到了我的影片賬號。

我突然有種衝動想告訴他,我跟別人在一起了。

他沒你溫柔,沒你體貼,他甚至沒你愛我。你愛的人,那個你視為珍寶的女生,正在別人那裡受委屈。

一時間悲傷再度上湧,卻不知道是為誰。

我明白,即使時光倒流,我唯一能改變的也只是好好跟他道個別。

04、

我看到窗外夜晚正在慢慢退去,又是新的一天。我知道姜銘今天放假,我打電話確定了他在家。

我起床收拾了一下自己,便出門了,買了兩份早餐和一些他喜歡吃的菜就去找他了。

他給我開了門,臉上沒有什麼表情,就又倒頭睡下了,我看到他衣服雜亂地扔在一邊,聞到他身上充斥著濃濃的菸酒味。

我帶來的早餐靜靜地躺在桌子上,他一直沒起床,我也一直沒吃。

直到中午,我做好了一桌飯菜,才把他叫醒吃午飯。

下午我們坐在沙發上隨便聊了幾句,我想聽他說點什麼,我抬頭看他,對上他空洞的眼神像兩個黑洞。

後來大部分時間我們都在各自玩手和發呆。

傍晚,我看著黑夜即將降臨,看著他面前縈繞的灰白的菸圈。

我又和他一起吃了晚飯,便跟他說我要走了,他點了頭,沒有挽留也沒說要送我。

我也沒再說什麼,自己乘地鐵回了學校。

我不知道我們這樣的關係還要維持多久。

感情好像總是這樣像在跟人開玩笑,一個人費盡心力,一個人在恃寵而驕。

生命的這一段歷程中好像偏偏要出現兩個人:

那個願意為你赴湯蹈火的人似乎怎麼也沒辦法讓自己心動,卻願意消耗著自己所有的熱情去奔赴那個可能會帶給你傷害的人。

不知道你們會不會也陷入這樣的怪圈:我喜歡的人不喜歡我,喜歡我的我不喜歡。或許人性本就是這樣,感情裡勢均力敵真的很重要,容不下過度的熱情。

可能有一天回頭望,會發現當那個卑微討好的人也不再執著時,其實他也在某處熠熠生輝。

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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