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活動落地後,公司給大家放三天假,於是相約幾個同事,準備去雲臺山玩。四男三女(男的兩個結婚兩個未婚,女的兩個結婚一個未婚),開三輛車,從鄭州出發。大家好不容易出來玩一次,大家玩的都計較盡興,晚上回去的時候一個女同事順我的車。雖然我對女士衣服不是很瞭解,但是看她身上穿的羽絨服,腳上穿的靴子,就感覺很貴的樣子,試探性的問了一句,你身上的羽絨服應該很貴吧,她說打完折八千,我很震驚,又問,那靴子呢,她說七千五,我說,出來爬山,你穿那麼貴的衣服,萬一在山上羽絨服被掛壞了,或者靴子開裂了,豈不是很可惜(因為我知道她的收入,也看到了她平時的開銷,感覺她的收入和她的消費完全的不匹配)。因為我單身,現在掙的工資比她高很多,在出去玩的時候,都是能節省就節省,她卻完全放的開,喜歡什麼就買什麼,她說,怕什麼,穿壞了再買就行,一輩子很短,何必作踐自己,如果你捨不得花,也未必有人會承你的情,你不捨得花,會有人幫你花,什麼花出去的錢才是自己的等等。感覺應該是感情出現過問題吧。
據她講她結婚已有八年,育有一兒一女,老公是一家地產公司河南分公司銷售總監,年薪加獎金一年差不多也有100萬,早幾年買的90平米的房子,後來老公升值加薪,又買一套280平米的大平層。她自己現在是我公司人力總監,工資加獎金一年應該有15萬。兩個孩子一個上初中,一個上幼兒園,均由婆婆接送。按說應該是家庭和睦,夫妻恩愛,有時間可以出去浪漫浪漫的家庭吧。事實卻並非如此!她老公在自己生完二胎後,身體不是很好,就在家待了半年,平時也沒有之前上班的時候好好打扮自己,平時協助婆婆操持家務,有時候在家也不太注重形象,她老公就在那時候出軌了,而且不是出軌一次,是和自己專案的一個外地女孩,他的下屬,發展為長期的情人關係。一開始大家都沒有想到,平時是好老公,工資全交給媳婦,不打不罵不家暴;好父親,對孩子很好,買東西,帶孩子出去玩等等;好兒子,從來不和自己父母,岳父岳母吵架。怎麼也想不到會出現這樣的情況。
後來在閨蜜的參謀下,決定不再只圍著老公孩子家庭轉,要有自己的生活自己的追求,自己的事業,對自己好點,該花就花,該買就買,堅決不再做那個捨不得打扮,捨不得穿著,天天弄的跟老太婆死的自己。男人天天在外面天天面對那些花枝招展的別有用心之人,難免抵擋不住誘惑。跟自己的老公說我做你的妻子很多年了,可能你已經厭倦,從明天開始,做你的情人,享受情人的待遇。
以後每天都把自己打扮的漂漂亮亮的,辦了健身卡,天天鍛鍊身體,身材又變好了,找到工作也有了自己的事業,之前的那份自信又回來了,老公看到妻子的變化,當年的那份熱情又回來了。畢竟最開始老公追究自己的時候自己在他心裡也是女神級別,只是後來生孩子,操持家務,平時省吃儉用,把愛情化為了親情,對自己沒有了要求,才有了後邊那些事。
自己的老婆生孩子,照顧家庭,操持家務,犧牲了那麼多。面對外面的誘惑,選擇了出軌,何曾想過自己的老婆自己當時追求的時候也是女神。一個女人選擇結婚是基於充分的相信自己的老公,因為女人結婚後會失去很多:遠離自己的父母,遠離自己的朋友,承擔生孩子的分險等等。雖然文中我同事的閨蜜想的點子有點損,但是隻要不出格,也不失為一個好的選擇。
現在很多女人都不想結婚,怕失望,但是卻又有很多人寧可選擇做別人的情人,也不想承擔一般家庭婚姻帶來的風險,做情人本來就沒有對對方情感報希望,自然也不會失望。以上雖然只是個例,但也不排除類似情況的發生。很多男人面對結婚鉅額彩禮,都反對,女人卻想用彩禮來做生活保障。這個死結應該誰來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