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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云:“至親至疏是夫妻。”“至親”是指夫妻之間的關係最為親密,“穿衣見父,脫衣見夫”,對於女人來說,丈夫甚至比父母更為親密。

力的作用往往是相互的,夫妻之間關係再親密,也抵不過時間的磋磨,“至疏”便是指夫妻情分這種東西最是不牢靠,一旦鬧到了決裂,要麼就是見面分外眼紅的仇敵,要麼就是毫不相干的陌生人。

因而,女人要格外珍惜這份情分,認真經營自己的婚姻,否則,稍微不留心,這份情分就如同煙霧消散,離婚沒有贏家,尤其是女人,本就受世俗的偏見,在職場上備受打壓,再加上女人本性柔弱,很多女人結了婚以後,輕易地選擇了迴歸家庭,徹底失去了賺錢能力,也連帶著失去了小家裡的話語權。

到時候不管是主動提出分開,還是被離婚,女人都要承受這份失敗婚姻帶來的打擊,男人修復傷口的能力很強,而女人就沒那麼幸運了,很有可能一生都要被困在這段失敗的感情的沼澤裡。

秀娟和大志最近鬧起了離婚,離婚這個由頭是大志起的。有些話,男人不說,並不代表他會一直忍受,結婚五年,大志從未提過“離婚”這兩個字,此番提出來,是因為他真的再也無法忍受妻子這個“扶弟魔”了。

“你什麼都想著你弟弟,哪怕家裡有一隻燒雞,也想著給你弟弟快馬加鞭地送過去,結婚五年,你都快把咱家搬空了,真不知道你那個不求上進的弟弟哪裡好,值得你這麼費心費力地討好?”

說實話,大志有些羨慕自己的小舅子。面對小舅子,妻子總是軟聲細語,只要小舅子張口要的東西,妻子秀娟總是盡力滿足,哪怕是家裡生活費不夠了,只能靠吃鹹菜度日,她也毫不猶豫地拿出最後幾塊錢,給弟弟買上一份鴨腿飯。

小舅子的喜好,秀娟這個做姐姐的全都記得一清二楚,像是刻在了腦子裡,而大志的生日,妻子秀娟都能忘記,更別提結婚紀念日之類的了。

為了留住這段婚姻,挽回妻子的心,大志也沒少下功夫,主動和妻子交流,也向妻子提出了自己的情感訴求:“娟,你能不能把心思放在咱們這個小家裡,我也渴望得到你的關心和愛護。”

每回大志想進一步地交流感情,妻子都一臉嫌棄地回絕了,她還嘲笑丈夫大志太過幼稚,都30歲的人了,還這般孩子氣。

“你怎麼能和我弟弟比呢?他才21歲,年紀還小,我這個做姐姐的,怎麼能看著他不管呢?昨天我媽打電話來說,你給他安排的那個工作,我弟弟做著不順手,太累了,咱們得再託關係給他找一個。”

小舅子當下的這份工作,就是大志硬著頭皮拜託老同學,又是花錢,又是請客,才得來的,小舅子隨意一句太累,就不想幹了,坐辦公室的工作,有什麼可累的?大志怎麼也想不明白,年紀輕輕,不奮鬥,怎麼過上好日子?

大志是做工程的,經常在工地上吃睡,條件更加艱苦,凌晨加班是常有的事,沒有好的出身,就只能拼命賺錢,更何況,二三十來歲,本就是奮鬥的最好年紀,總不能待在家裡無所事事,啃老的無恥行為,他可做不來。

“老公,我弟弟說人家上班都開車,他坐地鐵坐公交有些丟人,咱們先給他買輛車吧!”

工作的事情還沒來得及回絕,妻子秀娟又提出了車子的事情。

大志實在看不下去了:“咱都買不起一輛車,還給閒心閒錢給你你弟買?你弟弟都已經成年了,他的事,你就不該管,你能不能把精力放在咱們這個小家上,跟你說了多少次了,咱們當務之急是趕緊要個孩子。”

“我媽說了,做姐姐的就得幫襯著弟弟,咱們就該先緊著他來。”秀娟繼續理直氣壯地迴應著。

“那好,你繼續聽媽媽的話,做個乖女兒,乖姐姐,我們離婚吧。”

這樣的婚姻,大志再也沒勇氣堅持下去了。五年了,妻子一直不肯要孩子,事事也都以孃家為先,大志想不通,她這樣的女人,為什麼要結婚呢?不結婚,留在孃家,一直幫扶弟弟不好嗎?

女人組建了家庭,就該認清自己的位置,再一味地幫扶孃家,只會加速自己婚姻的失敗程序。在此,我想給所有女人提個醒,沒有主見的女人,終會失去婚姻。

“聽媽媽的話,別讓她受傷……”小時候,我們聽著《聽媽媽的話》這首歌長大,但也並不是說,媽媽所說的話,就完全正確。長大以後,成年人都有了明辨是非的能力,對於媽媽的無理要求,也該明確拒絕。

作為女人,一定要明白的一點是,丈夫才是那個陪你走完一輩子的人,再親近的父母,他們也不可能陪伴你一生,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結婚以後,父母還是要求你為孃家無私付出,那麼,他們就沒有考慮到你在小家的處境。

既然他們沒有為你考慮,你又何必非得搭上自己一輩子的幸福,換來一句理所當然呢?

沒有主見和拎不清的女人,哪怕遇到再好的男人,也守不住婚姻。對於這類女人,最大的報應或許就是離了婚,被迫回到孃家之後,會受到孃家人的白眼和指責,到時候認清了家人的嘴臉,就會後悔不已。

有些人,總要經歷一些事情,才會看清楚自己的位置以及身邊人的真心和假意,人生在世,短短數十年,別那麼無私,一味地為他人付出,多為自己考慮一些,人生才會有幸福的可能。

人心換人心,誰對你好,誰又在壓榨你,作為成年人,這點分辨能力還是有的,只是你不願意承認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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