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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讀書不好,初中一年級沒讀完就去外面打工了。在工廠裡,也有一個和我年齡相仿的少年。我們之間互相瞧對方不順眼,經常打架。有一次我被他壓著,還順嘴就咬了他一口。

時間飛逝,我們還是如此。

有一次,我被人舉報上廁所,心裡想著可能就是他,在回來的路上碰到他時,怒火中燒,直接掐了他脖子警告他。

沒一會,報應來了,他拿著木棒打了我。

第二天,我也拿著木棒打了他。

哎,這都什麼事啊。

後來我覺得左手的肘關節有一個筋,用力壓在硬地方時肘關節就覺得疼,我就開始覺得是那個少年用木棒打到的,然後還認為是把那裡的附在骨頭上的肌腱打掉了,所有有一根筋。

現在回頭看看,當時的我為這個事鬱悶了好幾年,甚至還拿著磚頭砸我左手的肘關節,希望把肌腱打回原位。

有時候問醫生,醫生說沒事。我又不把自己心裡想著的懷疑說給醫生聽。

自己給自己貼膏藥,塗藥,折騰了好久好久,大家也不知道我是怎麼了。

再後來,不知道怎麼的,我就忘記這回事了。

現在回想起來,感覺自己那時候就是鑽牛角尖,試想,如果是我所想的,肌腱被從骨頭打下來,那還不又疼又腫,手都不能彎了?活蹦亂跳的左手,怎麼可能是我想的那樣呢?

我真的是個被害妄想症患者。

和那個少年從工廠分別以後再也沒有見過面,開始那段時間還特別恨他,甚至想著殺了他。後來才覺得,自己當時怎麼就要和他鬧矛盾打架呢?為什麼自己不能讓著他,都是天涯淪落人,又沒有利益衝突,要和他爭一口什麼氣啊,自己當時真是個大傻逼,難道不會讓著他嗎,實在不行,我躲著走總可以了吧?

當時可真沒這麼想,所以我做人實在是蠢。

真是書讀不好,做人也失敗。

再後來,換了一個城市,換了幾個工廠。

有一個老鄉,我們關係很好。雖然不是一個地方,但我們經常見面。有一次,因為一點什麼事,我受了點委屈。我立馬就想到是這個老鄉讓我受委屈了,於是我恨死了這個老鄉,再也不和他來往了。

又過了很久,我才知道,這個事與我的老鄉沒有半毛錢關係,但老鄉已經離開了那個城市去了很遠的地方。

這兩個事,實際上都反映我本質上喜歡把責任推給別人,自己覺得有什麼事,第一時間想到是別人的錯,是別人的原因,哪怕這個想法是錯誤的。然後自己不喜歡去追尋事實真相,或者隱瞞心裡的真實想法,不願告訴能解決問題的人,只喜歡自己去胡思亂想,尋找各種資料和證據來強化自己的錯誤認識,讓自己形成一個思路閉環,困在其中無法自拔。

這種反覆為自己的錯誤認為尋找證據,不顧事情的本來緣由,是有病,那些年我還病的不輕。

後來,隨著閱歷的增加,對事情看法的改變,對自己缺陷的認識,才慢慢有所改觀。

自小形成的壞習慣,惹是生非,隨著性子想怎麼做就怎麼做,愛出風頭,孤僻偏激,行事乖張無度,喜歡傷害和自己關係好的人,妄想加強迫症。這些缺陷終歸要付出代價來糾正。

時間飛逝,身邊的人來來往往,一件件事情,一個個活生生的臉龐,讓我看清楚,自己原來終究只是個薄情寡義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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