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五年前的夏天,羅蘭才出生幾天,就被親生父母丟棄在農村幾家人居住的院子前,由於無人認領,最後透過公安局,幾經輾轉,被送到現在她養父母的大隊上。當時高音喇叭在喊:“這裡有一個棄嬰,誰願意領養?趕快到這裡來領?已餓得不行了!”羅蘭的爸爸聽到這訊息,騎上腳踏車,跑到田坎邊,找到媽媽商量:“這個棄嬰如果沒人領養,就只有餓死,我們去領回來吧?”
於是父母急匆匆地跑到大隊部去看:只見一個才出生幾天的小姑娘,幾經周折,已過七、八天了,小姑娘已奄奄一息,只有入的氣,沒有出的氣了。當時養父母急忙把她抱回家,加以細心照顧,終於救活了她的命。由於這層特別的原因,養父母待她比待自己的親生兒女還好,也讓她養成了嬌慣跋扈的性格。
好吃的雞腿是她的,想要什麼必須要到手。記得是五、六歲時的過年前,一家人拿著錢去進年貨,可小羅蘭看上了一雙鞋子,死活要買,最後依她買了鞋子,全家也就沒有買成年貨了。
還有一次,是八歲時,家裡來了客人,全家人圍坐在桌前吃飯,羅蘭不喜歡吃辣椒,可肉裡炒上了辣椒,她一氣之下把碗摔了。哥哥(大她11歲)氣得不行,一把抓住她就把她拖到屋外地壩上,打了一耳光:“你以為了不起?其實你不是我媽親生的!”當時的這一巴掌把她打蒙了:原來我是一個棄嬰?
從那以後,羅蘭既不好好上學,也不聽大人的話,徹底進入叛逆期。最後在十七、八歲時,因為在學校被同學冤枉偷東西,一氣之下離家出走了。養父母騎著腳踏車到縣城去到處找,相隔二、三十公里的路程,最後把腳踏車的車胎都騎爆了,可最終還是沒找到。
當羅蘭從同學口裡知道這個訊息時,還是忍不住打了電話回來:“爸媽別找我了,我會過得好好的,別擔心!”其後在外找了許多工作,機緣巧合下,被選進了一個表演公司,最後被派出國表演了。在國外,羅蘭第一次領到一萬元的工資,心裡別提多高興了,趕忙把錢寄回,孝敬父母。
在2013時,哥哥姐姐打電話說母親有高血壓、糖尿病,心臟需要做支架。羅蘭急忙回國看母親,可國外公司催得緊,母親把哥哥姐姐叫到身邊,溫和的說:“你看,我有你哥哥姐姐照顧,你就安心回去工作,工作重要!”可沒過多久,一天半夜,姐姐打來電話:“你還是給媽媽說說話吧?……”原來媽媽的心臟堵塞嚴重,必須做心臟搭橋手術,可實在堵塞嚴重,最後還是去了。這成了羅蘭一生的痛。
經歷了“子欲孝,而親不在”的痛苦,羅蘭毅然決然地辭掉了國外的高薪工作,選擇回到父親身邊。“你陪我小,我陪你老。”如今,養父已75歲了,可看著在臺下的養父,精神勁足,身體健康,羅蘭也甚是欣慰。
本來毫無瓜葛的ta們,因為養父母的慈悲之心,讓小羅蘭死裡逃生,得以健康快樂的成長。養父母待她不是閨女卻勝似閨女。而羅蘭感恩父母,現在也是陪在養父身邊,巴心巴肝地孝敬老人!也算是圓了一個夢吧?
羅蘭一出生就遭遇親生父母的遺棄,慶幸的是羅蘭遇上了全天下最偉大慈愛的養父母,ta們用十分的愛,把羅蘭培養成樂觀、堅強、感恩的好姑娘,這也是她不幸之中的萬幸吧?
三十五歲的羅蘭如今還是單身,也許是心底抗拒婚姻,親生父母遺棄了她,還沒徹底解開心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