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夜被朋友電話叫醒,電話那頭她哭的悽悽慘慘。好不容易讓她安靜下來,才搞明白緣由。原來她又一次失戀了。
說起來這個朋友也是個很不幸的人。
年輕時嫁了一個腿有殘疾的男人,這個男人不但自己賺不到錢,還喝酒,喝得醉醺醺後便對朋友拳打腳踢,常常打得她鼻青臉腫。
朋友是個軟性子的人,看在年幼女兒的份上,一直忍著。
後來男人變本加厲,天天一場酒,酒後就是施暴。瘦弱的朋友在他面前,就是猴子手裡抓著的一隻雞,沒有還手之力。好不容易把女兒帶大到18歲,男人的身體越來越不行,在他再一次從醫院回來後,朋友堅決離了婚。
朋友可謂是淨身出戶,兩夫妻原來共有的一套小居室劃給了女兒,男人住院用朋友信用卡刷的3萬塊錢住院費也由朋友承擔。
十幾年的青春時光流逝不見,還帶著一屁股債出來,我們都替朋友不值。
但好在朋友很快調整心態,從這段痛苦的婚姻裡走了出來。半年後,我就聽說她戀愛了,物件是一個公司的保安,比她小了7,8歲,兩人租房住在一起。
但不知為什麼,我總覺得這樣的感情不靠譜。
男方可說是一無所有,拿著3000多一月的工資,連養家餬口都困難,還比朋友小了這麼多,而朋友自己的工作也不是很好,收入也不高,人也不是那種洋氣漂亮型別的,在當今這個社會,已然沒有任何優勢。不如找一個靠得住的,收入穩定的,好好籌謀下半生,才是正道。
當然這樣的話我沒有對朋友說,他們正是如膠似漆的階段,這樣的話她根本不可能聽進去。
可有時候老天偏偏要捉弄老實人,這不,今晚,朋友的電話就應證了我先前的感覺。
“這個沒良心的,拿走了我好不容易賺下來的1萬元!”朋友哭的肝腸寸斷。是的,她每月3000多工資,要省下1萬元,也確實是牙齒縫裡擠出來的。
“一萬塊錢看清了一個人,不虧。”只能這樣勸她。
要不然,還能怎麼辦?
總覺得四十多的女人,一定要把自己看得重一些。沒有人疼,就自己好好疼自己。不要想著再找一個男人來愛自己,如果自己是個最普通的人,沒錢沒顏,那就靜下心來,要麼努力賺錢,要買努力提升自己。只有自己達到了一定的高度,才有可能遇到一個和自己匹配的人。否則,真有可能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啊。
朋友們 你們以為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