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朋友講過一個案子。
有位老婦,早年喪偶,生了一大一小兩個女兒,含辛茹苦的養大了姐妹倆。
大女兒嫁到了縣城,小女兒去大城市打工,自己一個人寡居鄉下。
小女兒的老闆的妻子不能生育,就讓這個女孩給她丈夫生了一個孩子,付了五萬塊錢。
小女兒一年沒有回家,等生完孩子給母親寫信說中秋節回家,
但是到了八月十五的前幾天,小女兒還是沒有訊息。
因為鄉下乘車不便,到大城市找女兒對於一個農村老婦來說是不現實的,因此母親決定在大女兒家裡等小女兒回來過中秋。
到了中秋,小女兒還是沒有回來,但是節還是要過的。那天大女兒大女婿都去上班,只有母親和外孫在家。
母親一早買了鴨子,在家裡殺鴨子的時候,用了一個碗接鴨血。
外孫問:外婆,為什麼要接血啊?
母親說:這血能吃,怎麼能浪費呢。
外孫:那我爸媽殺小姨的時候就沒要血,那得多少血啊!
母親居然非常鎮定,就問外孫:那不一樣,那你小姨後來怎麼了?
外孫:被我爸拖到豬圈餵豬了。
這個母親安撫了一下外孫,出門報警。
原來小女兒小半個月前就回來了,回來的時候很累,就在姐姐在歇了一晚。說了自己的事,並且給了姐姐兩萬塊錢。
半夜,姐姐和姐夫覺得妹妹沒有良心,掙了五萬卻只給自己兩萬,當即就起了殺心。
殺人過程中,都沒有避諱自己的兒子。
姐姐姐夫,雙雙槍決。
只可憐那個小女兒,被豬吃的骨頭都不剩了。
你看,他們穿上衣服,倒是也像個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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